文本内容:
血液透析中心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封闭转运排出的污水应遵循《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的要求处理
1.遵循医疗污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原则,沿污物通道转运至污物处置间
2.穿刺针、注射针头等锐器使用后应立即放置于专用锐器盒中
3.用毕的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包装应防渗漏、遗撒和穿漏每班称重、记录,与污物转运人员进行交接专用容器定期清洁消毒
4.污物转运人员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移送到暂时存放地
5.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生活废弃物品一律放置于黑色垃圾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