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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区社会组织涉嫌非法集资清理整治专项XX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健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体系的工作要求,我们将在社会组织中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工作目标按照“分级管理、业务主管、打防并举、联合整治”的总体思路,对全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为我市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清理对象在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三、清理内容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下列集资行为的
(一)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进行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的;
(二)向会员及社会人员许诺还本付息的投资或借款;
(三)以社会组织名义为民间借款或集资作担保的;
(四)其他类涉及社会组织集资行为的
四、排查整治时间及实施步骤此次专项行动从7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日至7月15日)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工作措施,在全区上下、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形成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为行动有效开展夯实基础
(二)排查梳理阶段(7月16日至8月10日)全区性社会组织要对自身是否存在集资情况进行清理清查,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在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和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
(三)处置化解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视情节轻重,通过采取约谈、责令整改、依法取缔等一系列措施,及时打早打小、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对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及时向同级金融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5日)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建立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减少非法集资问题的产生
五、工作要求各全区性社会组织对照自查范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如实填写《社会组织集资情况自查表》(见附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任务,并于8月10日前填报表格后,报送至区民间组织管理局没有发现线索的,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空表即可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附件社会组织集资情况自查表附件:社会组织集资情况自查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序号社会组织名称是否存在集资行为集资名目集资总金额(万元)集资涉及人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