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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告处理制度为确保我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告处理及时、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及报告工作;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信息处理结果收集及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报告处理
二、方法流程
(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巡访中发现问题或接到投诉举报信息时,应完整填写《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按照发现问题的紧急程度在规定时间及时报告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及相关部门
(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接到信息报告后,协管工作负责人填写《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处理回执表》,及时分类整理报告分管领导
(三)分管领导根据信息类别划分责任科室安排科室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跟进信息调查处理以及案件查处结果
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八、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每年1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结果与该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经费拨付及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九、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卫计委予以解聘
(一)符合退休条件的;
(二)调离公共卫生工作岗位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四)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发生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失职、渎职而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态扩大、蔓延的,依法追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举报投诉接待处理制度
一、受理范围
1、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等方面的卫生安全问题
2、发生的各类饮用水污染、放射污染事件(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3、因饮(使)用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等造成的健康损害
4、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行为
5、“两非”行为
6、其他违反各类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卫生监督知识的咨询
二、工作要求和程序
1、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4、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5、卫生监督协管员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报告,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做好处理工作
6、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诉、举报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时限和方式上报,不得延误
7、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查处完毕后,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对查处结果进行登记、归档,必要时向投诉人反馈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着装和证件的统一定购、发放和管理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颜色、面料、式样及帽徽、肩章、领带等,参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不配发胸牌号,制服臂章字样为“卫生监督协管”
四、《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由市卫计委统一制作,由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证件编号、发放和管理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要求着装,注意仪容举止,保持良好形象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爱护和保管好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不准借给或赠送他人,不准私自拆改和变卖,非执行公务时不得穿用
七、区卫生计生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利用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巡访制度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巡查定期对矿山、工厂、治金、建材行业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向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定期对乡镇水厂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并及时向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七、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渝北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职业卫生、“两非”行为、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本辖区各类服务市场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指导本辖区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手续
四、开展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辖区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调查
七、协助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本辖区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并协助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本辖区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及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包括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
三、根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需要,适时选派卫生监督协管员到市内外参加卫生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理论和技能等培训
四、积极鼓励卫生监督协管人员通过自学等形式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做到学以致用
五、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应定期开展协管工作宣传,可以会议、讲座、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宣传进行每年宣传不得少于2次
(四)办案监督员查处案件后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监督局协管工作责任人,再由协管工作责任人反馈给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兼)职协管员
(五)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投诉举报案件,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以及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信息报告处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管期限5年渝北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
一、卫生监督协管资料收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三、档案分类及内容
1、组织及制度区卫生计生委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下发的文件、本院的组织文件及管理制度(包括年度计划、总结等)
2、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收集《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记录表》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回执表、回访表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饮用水单位基本情况档案、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回执表、回访表、饮用水投诉举报登记、饮用水监督巡查意见书、饮用水宣传资料
4、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辖区内公共场所本底档案,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记录、巡查照片、信息简报等资料
5、学校卫生服务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登记册、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学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回执表、回访表、投诉举报登记、学校巡查意见书、学校卫生宣传资料
6、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辖区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登记册、非法行医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非法行医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巡查意见书、回执表、回访表、投诉举报登记册、回访表
7、职业卫生巡查职业个案信息表,巡查工作登记表,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回执表、回访表
8、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辖区计划生育、母婴机构的基本情况登记册、计划生育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计划生育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巡查意见书、回执表、回访表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指导培训定期督查、考核\7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两非”行为、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职业卫生巡查;收集、报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指导培训村卫生室校卫生、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两非”行为、食源性疾病、职业卫生等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宣I传培训,职业卫生宣传咨询指导,受理投诉举报收集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食发现轻微违法事实发现较重违法事实源性疾病、职
1、制定巡查意见书
1、制定巡查意见书J
2、提出整改意见
2、报告区卫生计生\7监督执法局____________________I限期内检查整改情况建立工作档案,上报信息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牛服务中配合区卫生计生监督nX_______________执法局进行调查取证限期内整改未到位,----------------------------J上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进行查处配合卫生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建立工作档案、上报信息报表到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渝北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告处理流程社会举报下级报告媒体报道巡查巡访1T■AT信息来源途径调查处理结果反馈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V信息内容收集口调查处理结果反馈调查核实、登记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信息传递调查处理结果反馈《7\I I区卫健委其它职能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调查处理局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相应职能科室调查处理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制度为规范我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为各基层单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业务指导机构,负责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应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部门,落实专兼职指导人员
三、指导方式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集中培训指以培训会、例会等方式对全体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现场指导指到各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该辖区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
四、指导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年版》、《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17(年版2018具体内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巡查等服务工作的开展,巡查巡访记录表、巡查登记表、信息报告登记表等规范填写,信息报告要求以及资料收集整理
五、指导频次对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现场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
六、工作指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指导意见书面下达给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应将工作指导资料整理归档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制度为规范我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督导工作,确保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真做实做好我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承担我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业务督导工作,主要负责对基层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督导与考核
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应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督导部门,落实专兼职督导人员
三、督导方式查看现场,走访或电话访问服务对象,检查档案资料
四、督导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2017年版)》、《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18年版)》规定的服务内容,具体为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巡查等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真实性,各类表格填写的规范性,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及报告率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的规范性
五、督导频次每半年督导不少于一次
六、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应提出整改措施,并将督导意见书面下达给各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督导意见落到实处
七、督导要求督导情况应及时通报,对工作好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差的通报批评;后一次督导应核查前一次督导存在问题是否整改落实;督导情况应及时向区卫健委汇报
八、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应将督导资料整理归档为进一步加强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各单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评估方法、标准、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考评真正调动各单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办实事、讲质量
二、评估工作由区卫计委具体负责,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评估结果在区卫计委官网上公示
四、评估方法
(一)查阅资料查看各类巡查巡访记录表、巡查登记表、信息报告登记表等资料,评估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二)电话回访电话访问服务对象,评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的真实性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
(三)实地走访评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及协管工作的开展效果评估结束后,由评估专家组形成评估分数和评价报告,对协管工作中的不足,要提出整改措施
五、评估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六、评估结果纳入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公共卫生经费拨付挂钩同时是相关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发生失职、渎职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态扩大、蔓延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为加强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的管理,完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卫计委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聘任、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实行在职培训、定期聘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负责,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后经区卫计委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熟悉卫生计生监督相关专业知识
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持统一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证件,方可从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