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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海东地区行政执法证件审领表填表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序姓性民出文职生化号名别族务备注年程执法执法区旧证新证件类别域件号号月度填表人联系电话:注新办证人员在“备注”栏注明,“旧证件号”栏注明是否培训海东地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表填表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序号姓名性别执法类别执法区域执法证件单位考核备注号填表人联系电话注单位考核执法人员在年度执法情况单位考核结果,评定“合格”为具有年审资格,“不合格”不予年审海东地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规则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下放行政执法证件制发权限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规定如下
一、海东地区代号为QD,号码由7位数字组成,编号前2位数代表执法人员所在行政区域,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即民和县01乐都县02平安县03互助县04化隆县05循化县06行署部门07
二、编号第
3、4位数为地区部门代号和各县部门执法部门代号(祥见附表)
三、编号最后3位数为部门持证人员的证件序号如民和县政府执法部门的证件编号即为编号QD01(县代号)X X(部门代号)X X X(证件序号)如地区水利局执法证件编号即为编号QD07(地区)01(部门代号)XX区3/E件序号)
四、各县行政执法证件编号由各县政府法制部门根据编号规则自行编排;地区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编号由各部门承办法制工作科室进行编排各县、各部门在填报《执法证件申领表》时一并填写证件编号,行署法制办负责审核另外,执法监督证件,只对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相关人员颁发,编号与行政执法证件编号除无部门代号外其它与行政执法证件编号方法相同地区部门和各县执法部门代号表单位代码单位代码单位代码水利(务)局01档案局02统计局03劳动保障局04民政局05人事局06人口计生委07国土局08教育局09住房和建设局10畜牧局11人防办12技术监督局13粮食局14城管执法局15经商(经贸)局16广电局17环保局18社会发展局19林业局20农业局21财政局22发展改革委23司法局24文化局25旅游局26卫生局27交通局28科技局29银监局30地震局31审计局32无线电管理33民宗局34保密局35安监局36监察局37海事局38残联39公积金管理中心40气象局41烟草专卖局42盐务局43药监局44质监局45邮政局46人行47XX管理局(委)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