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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站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疾病母婴传播,根据省、市、区各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育龄妇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达90%o
2.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感染育龄妇女每季度孕情检测覆盖率达100%
3.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100%,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80%以上
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100%,孕早
2.按要求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培训;并根据需要开展院内医务人员、村医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术培训,按要求完善培训讲稿、签到册、培训照片、培训考试卷等资料
3.严格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每月1日,将当月我院孕产妇三病检测信息数据报信息报送人员马秋
4.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对不能提供本次妊娠期间“三病”检验报告的门诊就诊孕产妇,医生应为其开具“三病免费(门诊)”申请医生应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就为孕产妇提供检测咨询,不必等待其彩超报告明确妊娠状态对经充分咨询仍拒绝检测的孕产妇,需孕产妇本人签署“知情拒绝检测书”,同时在其门诊病历上进行记录对不能提供本次妊娠期间“三病”检测报告的临产孕产妇,医生应立即为其开具“三病免费(临产)”医嘱并采血送检验科检验科返馈检测结果时及时做好记录,阳性结果立即通知主管医生,由主管医生在登记本上签名并出具处置意见凡开具了“三病免费(门诊)”医嘱的孕产妇,应在“绵阳市涪城区孕产期保健门诊咨询检测登记本”上做好登记,详细记录孕产妇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现住地址具有可追溯性专人及时追踪检测结果对已接受检测的孕产妇,在孕期保健手册封面盖“IPMTCT免费检测章”,医生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填入孕期保健手册,并提供检测后咨询,同时将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录入母子保健一卡通系统
5.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首诊医生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告知和规范治疗,不能提供干预措施的进行转介和随访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见附件
6.接受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检验科主任是科室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1.每年至少组织2次科级培训,将本实施方案纳入新进人员培训内容,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各项工作流程和方法,同时做好培训资料的整理归档
2.严格执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登记和资料的保管
3.参照国家检测技术规范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
(1)艾滋病检测对进行产前保健的孕妇,应首先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试验,筛查试验结果有反应者,使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筛查试剂进行复检,也可使用原有试剂双份进行复检复检有反应者纳入危急值管理,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记录,同时将结果反馈医务科,并立即将血液标本送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复核区妇幼保健院复核后再由区妇幼保健院24小时内送市疾控中心进行补充试验,依据补充试验结果,判定感染状况对临产的孕产妇,需同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筛查,并在30分钟出具报告,筛查结果纳入危急值管理,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记录筛查结果为两种均有反应或一有反应一无反应的,除立即电话反馈临床医生外,还应将血液标本立即送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复核
(2)梅毒检测对进行产前保健的孕妇,采用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检测方法进行梅毒筛查,筛查结果呈阳性反应者,需用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检测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复检有反应者纳入危急值管理,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记录,同时将结果反馈医务科对临产的孕产妇,立即做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快诊试验,并在30分钟出具报告,筛查结果纳入危急值管理,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记录快诊有反应的,采用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进行复检,并出具报告不能提供提供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检测的,需将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结果阳性者立即纳入危急值管理,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记录,由医生联系提供转介服务
(3)乙肝检测为进行产前保健的孕妇进行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两对半)检测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两对半)包括表面抗原(HBsAg)、表面抗体(抗-HBs)、e抗原(HBeAg)、e抗体(抗-HBe)和核心抗体(抗-HBc)对临产的0孕产妇,应立即做乙肝两对半快诊试验,30分钟内出具报告,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记录
4.落实专人负责“三病”检测结果的及时、准确登记,阳性结果用红色“+”表示将门诊就诊孕产妇艾滋、梅毒抗体检测结果有反应纳入危急值管理,按照医院危急值管理制度及时反馈主管医生,并同时反馈医务科对临产快筛的孕产妇,应在接受标本30分钟内反馈检测结果,并做好记录
5.落实专人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试剂、药品及相关物资管理和使用登记,密切注意其有效期,调剂使用,避免浪费
(三)公卫科科长是科室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1.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促进健康行为
2.建立育龄妇女、孕产妇台账,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育龄妇女孕情调查,及时发现孕情并将怀孕妇女立即动员转介至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艾滋病检测和孕产期保健服务
3.做好辖区阳性孕产妇的随访管理,建立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台账配合妇幼保健机构追踪感染孕产妇,避免漏管
4.配合妇幼保健机构追踪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避免漏管负责本辖区内分娩的乙肝暴露儿童的随访,在完成第3针乙肝疫苗接种后『6个月内,即儿童7月龄至12月龄期间,要将其转介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测,追踪掌握其免疫效果,并补充完善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登记册信息
5.建立感染育龄妇女和单阳家庭台账,“一对一”落实综合干预措施每季度对HIV感染者开展至少1次面对面随访,做好药品发放、随访检测、行为干预等工作,落实感染育龄妇女孕情检测并及时将感染孕妇转介至妇幼保健机构动员劝导未治疗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疗对于无法追踪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6.落实专人负责每月统计信息和数据按照涪城区信息管理方案要求按时报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数据信息及个案资料
7.指导村医规范开展入户宣传、病人追踪随访、督导服药、安全套发放、孕情发现及孕早期艾滋病检测动员等工作每月对村医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并评估效果
(四)其它临床科室除产科外其他临床科室接诊有孕产妇的,在对专科疾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将其转介至产科门诊
(五)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制定的有关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核牵头院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和推进,定期开展自查或考核,落实奖惩制度,针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协调各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
(六)乡村医生(妇女干部)每季度开展育龄妇女(包括流入暂住人口)孕情调查,及时动员怀孕妇女接受艾滋病检测,并将育龄妇女孕情监测结果上报医院妇保人员绵阳经济技术开区塘汛镇卫生院年月日201972期用药率达90%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100%o
5.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100%
6.满6月龄儿童早期诊断率达90%以上,满18月龄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
7.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80%以上
8.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9.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9%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常规宣传,运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墙报、板报、墙体标语或公益广告牌,开展针对社区人口、外来人口、外出务工人员的健康宣教,促进及早发现孕情,促进孕妇及早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结合孕产期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健康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备孕妇女、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促进健康行为主动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育龄妇女、配偶感染艾滋病的育龄妇女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感染妇女及配偶、艾滋病男性感染单阳家庭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指导其正确避孕和使用安全套,以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并帮助制定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感染妇女、配偶感染艾滋病的育龄妇女在计划怀孕前接受相关检测与咨询服务
(二)孕情监管主动开展辖区育龄妇女孕情监管,实现感染育龄妇女每季度孕情检测全覆盖,育龄妇女每季度孕情监测覆盖率逐步提高,为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发现的怀孕感染妇女信息及时报送至区妇幼保健院对未纳入孕期保健的孕产妇和感染育龄妇女,及时追踪动员,追踪无果后及时反馈给镇政府,涉及感染育龄妇女,实行专人负责、专案管理、记账销号
(三)检测与咨询服务
1.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服务要求,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
2.检测前医务人员主动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性和预防母婴传播措施,以及接受各项检测的必要性和检测的相关信息
3.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
(1)遵循知情不拒绝的原则,主动为首次产检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临产时才到助产机构、孕期未进行检测或无法确认检测结果的孕产妇,立即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快速检测,确保30分钟内获得检测结果及咨询严格落实孕产妇首诊艾滋病检测制度和分娩前复检制度,强化孕早期管理,第一次产前检查时为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检测咨询对经充分咨询,仍拒绝检测者,签署“知情拒绝检测书”,如本人拒绝签署,须由咨询者在“知情拒绝检测书”上进行书面说明,所有“知情拒绝检测书”必须由咨询者和科室负责人在内的两名医务人员签名
(2)强化孕早期检测在本院所有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开展辖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组织村医、妇女主任、计生专干等力量开展辖区育龄妇女孕情搜索,动员并护送怀孕妇女至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尽早将其纳入管理妇产科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全面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绵阳市“母子保健一卡通系统”
(3)对艾滋病抗体筛查有反应者,提供检测结果告知和咨询,按照绵阳市疾病控制中心文件《绵疾控办[2017)225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检验科将孕产妇血样立即送至区妇幼保健院实验室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仍为艾滋病抗体筛查有反应,由区妇幼保健院24小时内将血样送至辖区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补充试验送检科室及时联系和追踪检测结果补充试验结果不确定者需在4周后再次检测
(4)采用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进行梅毒检测,对于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快检阳性的,开具转介卡并护送孕产妇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进一步检测
(5)对于乙肝检测,采取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两对半)进行检测
4.检测后咨询
(1)无反应结果咨询首诊医生采用面对面或书面告知的形式进行阴性结果告知咨询,帮助其了解如何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重要信息,强调整个孕期和哺乳期避免感染的重要性,坚持安全性行为预防感染发生,使其自觉地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感染分析讨论“窗口期”并鼓励有危险行为的拟婚妇女、备孕妇女、孕妇及其性伴或配偶在3-6个月后再次检测
(2)有反应结果咨询首诊医生遵循保密原则,采用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告知、咨询
①艾滋病解释结果含义,告知需要进一步做补充试验和获取补充试验结果的时间、地点,咨询并告知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采用安全的性行为等艾滋病防治重要信息对普通人群提供艾滋病防治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及医疗保健服务,并转介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检测后咨询服务及管理对确诊感染孕妇要告知不同病毒载量下的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风险性,提供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母婴规范服用抗病毒药物、在服药过程中进行相关检测、住院分娩、安全助产、所生儿童人工喂养与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诊断和艾滋病抗体检测、配偶/性伴需要进行检测等信息,强调孕早期开始用药、儿童早期诊断和早期用药的重要性
②梅毒为感染者及时提供规范治疗,告知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治愈后再计划怀孕、动员配偶或性伴检测等信息为孕产妇提供梅毒规范治疗、定期随访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或先天梅毒治疗、定期随访等信息
③乙肝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最好是12小时内,越早越好)尽早接种第1针乙肝疫苗和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满1月和6月后按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儿童完成第三针乙肝疫苗接种后1-6月进行乙肝检测及婴儿科学喂养等信息,即儿童7月龄至1周岁期间,进行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两对半)检测,判断免疫效果
(四)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服务艾滋病感染孕妇知情选择妊娠结局,签署《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对选择终止妊娠者提供终止妊娠的医疗服务,并转介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后续随访管理对选择继续妊娠的感染孕妇,对其实行首诊负责制,纳入高危妊娠管理,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并三方面对面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协助妇幼保健机构做好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管理,强化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疾病综合管理、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等服务,明确儿童的最终感染状态
(五)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管理人员充分告知感染孕产妇按时定量服药是艾滋病母婴阻断成功的关键,擅自停药会导致的严重后果等信息,嘱咐其按时接受随访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要持续给予用药依从性的咨询指导将其转介至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进行抗病毒治疗艾滋病随访管理人员负责定期随访监督服药,定期督促其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检测,以评估感染状况及观察用药的疗效和毒副反应发生情况帮助孕产妇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婴儿出生后,分娩机构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用药,并尽早12小时内,最好6小时内,越早越好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实施人工喂养,医务人员应对感染孕产妇及家属给予人工喂养科学指导与支持协助妇幼保健机构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
1、
3、
6、
9、12和18月龄时分别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儿童随访的相关信息
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1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治疗妇产科根据孕妇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孕妇梅毒进行诊断并对其提供梅毒治疗和孕期保健服务,必要时皮肤科医生会诊妇产科医务人员要按照《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的要求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定期随访和疗效评价,对复发或再感染者应追加治疗2提供适宜、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妇产科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适宜、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梅毒螺旋体经血液、体液母婴传播的危险,减少在分娩过程中新生儿感染梅毒的机会感染孕产妇分娩前必须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作为后续诊治的依据
(3)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对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或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孕期接受过规范性治疗,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的儿童进行预防性治疗
(4)先天梅毒的诊断、治疗与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出生时即进行梅毒感染相关检测,及时发现先天梅毒患儿;对出生时不能明确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应督促其定期到妇幼保健机构检测和随访,以及时诊断或排除先天梅毒对先天梅毒儿童及时给予规范治疗并上报先天梅毒感染信息在没有条件或无法进行先天梅毒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进行转介至区妇幼保健院
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和辅助检查,详细了解其肝炎病史及诊治情况,密切监测肝脏功能情况,给予科学的营养支持和专科指导,必要时给予转介服务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12小时(最好是6小时内,越早越好)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24小时内及1月龄和6月龄婴儿的3次乙肝疫苗接种
(六)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综合关怀与支持妇产科和妇儿保科落实“一对一”联系服务责任制度,对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实行全覆盖精准管理医务人员通过多种形式,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咨询指导、避孕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等医疗保健综合服务,营造减少歧视的社会氛围,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影响
(七)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转介若本辖区内有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需转介到外地,按要求填写转介卡机构联交由接收单位存档,病人联交转介对象转介对象持转介卡的病人联到接收单位继续接受相应服务,接收单位在接收转介对象后将转介卡回执联于5个工作日内传回转出单位,接收单位回复后,方视为转介完成
(八)失访的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查找做好全程跟踪管理,对长期流动在外、失访的,进行追踪、动员;对无法追踪或不配合管理的,及时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妇产科主任是科室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1.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促进健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