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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著作权代理合同2022著作权代理合同正文内容委^人(签字或盖章)被委^人专利事务所(盖章)被委^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年月H第一章总贝U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辨法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第三条本辨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言午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言青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I•午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常事人第五条申^人或者申言青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辩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第二章登记申言青第七条申^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i•午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愤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辨理著作权人愤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it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第九条申^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第十一条申^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I■午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第十二条申^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第十三条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It人可以申告青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告青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可合同常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合同登记申吉青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二)合同复印件;
(三)申^人身份证明第十五条申I1人在登记申I1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it第十六条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言青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it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第十七条登记申^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人羞章(签名)申^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mm mm(长宽)纸张第十八条申it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言青人提交有关申^文件时,应当注明申^人、软件的名穗,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第三章审查和批准第十九条对于本辨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tt,以收到符合本辩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人第二十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言青,申^符合《条例》和本辩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K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耦、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第二十二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It第二十三条国家版权局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金肖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第二十四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人的申tfr,撒金肖登记第二十五条登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申告青补发或换发第四章软件登记公告第二十六条除本辨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以及可公开的有关登记文件第二十七条软件登记公告的内容如下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事项;
(三)软件登记的撤金肖;
(四)其他事项第五章费用第二十八条申^软件登记或者辨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金肖登记申^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第二十九条申^人自动撤回申^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第三十条本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辨法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各种期限,第一日不计算在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届满日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第三十二条申言青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申告青人提出证明外,以收到日为递交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送达地是省会、自治区首府及直辖市的,自文件发出之日满十五日,其他地区满二十一日,推定为收件人收到文件之日第三十三条申^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了本辨法规定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期限,在障碍消除后三十日内,可以请求顺延期限第三十四条本辨法由国家版权局:解释和补充修订第三十五条本辩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著作权代理合同.docx》著作权代理合同正文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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