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XX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事关学生的毕业升学大计,涉及到千家万户,政策性强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选派师德素养高、工作认真负责、诚信度高的教师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参与评价工作的全体教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决不可存在敷衍塞责、草率行事的态度,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以公徇私的现象发生
3.参与评价工作的教师,若因工作的诚信问题而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学校乃至全市的评价工作,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的评先表模、晋职晋级的资格,并与学期末的目标量化考核挂钩
4.参与评价工作的教师,要自觉接受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及学生家长的监督,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及时检查、监督整个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完成XX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