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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所列指标选用附录名词解释
1.粮库粮食仓库”的简称;是储存大宗粮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场所)及为粮食进出、储存功能服务的所有配套设施的总称;主要包括仓房、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生活设施、运输与输送、装卸、堆场、水电等配套设备本标准中粮库”有两层含义,本意是指具有上述内容的工程项目,引伸含义是指从事粮食储存、中转等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仓房具有一定体量的内部空间、供储存粮食使用的单栋建(构)筑物一个粮库内可以有一栋或多栋仓房;仓房〃可简称为“仓〃,例如粮食仓房可简称为粮仓〃按仓房的形式可分为平房仓、楼房仓、浅圆仓、(立)筒仓等;按存粮方式可分为包装仓和散装仓;按仓内储粮温度可分为常温仓、准低温仓和低温仓
3.平房仓外形与平房相似的单层粮仓
4.楼房仓建筑与楼房相似的多层粮仓
5.浅圆仓仓壁高度与仓内径之比小于
1.5的圆筒式粮仓浅圆仓一般独立布置
6.筒仓也称立筒仓〃,储存粮食散料的直立容器其平面为圆形、方形、矩形、多边形或其他的几何形状筒仓一般群体布置,也可单独布置
7.星仓三个及多于三个联为整体的筒仓间形成的封闭空间
8.散装仓按存放散粮设计的粮仓散粮直接作用于仓房墙体,仓房必须能承受散粮作用产生的各种效应,同时满足储存散粮的要求
9.包装仓按存放袋装粮食设计的粮仓包装仓结构不能承受散粮作用产生的各种效应;除非另行采取措施,否则不能直接存放散粮
10.筒库也称立筒库是筒仓群、工作塔等建(构)筑物以及相应的工艺电气等设备、设施构成的完整体系;应能够完成粮食接收、发放、储存、清理、称重和自动控制等各种功能要求的作业
11.储粮周期将粮食调入粮库至按计划正常调出的存放粮食时间确定储粮周期时不应考虑偶然因素引起的倒仓与非正常调出
12.仓容量按装粮体积与粮食密度计算得到的仓内粮食重量粮食密度有时又称粮食容重,单位k g/m3或t/m3仓容量计算时不得采用结构计算时使用的粮食重力密度,粮食重力密度有时也称粮食比重,单位为k N/m
313.收纳库位于产粮区,其功能是以直接接收产区农民粮食入库并适时转运为主要任务的粮库收纳库接收的粮食通常不经其它粮库周转;仓型一般为平房仓、简易仓和露天堆垛
14.中转库其功能是以转运从其它粮库(或进口)运来的粮食为主要任务的粮库库址应位于铁路、水路、公路干线等交通枢纽,仓型一般为筒仓、浅圆仓,应具有与中转量相应的接收、发放能力
15.储备库用于储存粮食,以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政府宏观调控等紧急需要为主要任务的粮库储备库的储粮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目前储备库的储粮周期按小麦存3年,玉米、稻谷存2年设计仓型主要为平房仓、浅圆仓,也可采用楼房仓、筒仓
16.综合库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粮库;如收纳中转库、中转储备库等
17.中转量粮库在一定时期(年、季、月)内,各种粮食调入量与调出量的总和;我国常用单位(吨或斤)/(年、季、月)
18.装粮高度设计装粮高度的简称;设计仓房时综合考虑结构可靠、作业方便、储粮安全等因素确定的允许存放粮食的最大高度当为平房仓时,存放粮食的高度从仓内地面算起;当为其它仓型时,应按有关的规定执行实际存粮时,不得超过装粮高度,否则可能会造成结构破坏、设施损坏等后果
19.粮情测控系统用电子装置对仓内温度和湿度、粮食温度和湿度、仓外温度和湿度进行测量、记录、存储、打印,并对保粮设施进行自动控制的设施
20.自动控制系统是以计算机(包括可编程序控制器)为核心的,将被控对象(工艺设备)、控制电器、执行机构、检测传感器件,按照一定工艺流程要求构成的一个综合系统该系统在预先编制的应用程序控制下,自动完成进粮、入仓、发放、装车(船)、计量、通风除尘、流程变换、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检测等散粮作业的各项操作
2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用计算机对办公、财务、仓储、粮情、营运等方面进行信息采集并实施管理的设施
22.粮食工艺粮食输送工艺与储粮工艺的总称粮食工艺应根据粮库的功能、规模、仓型以及粮库所在地区等条件确定
23.输送工艺接收粮食、入仓储存、出仓发放全过程中的各种作业方式与设施列如取样、检化验、清理、计量、输送、发放等
24.储粮工艺为保证所储存粮食的品质与数量而采取的各种作业方式与设施列如干燥降水、通风降温、熏蒸灭虫、低温保质等附加说明本建设标准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张振刘丽华张煜张成志王振清兰勇朱同顺李建萍纳库的非生产性设施应从简设置仓、厂结合的粮库,各类设施均应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第三章选址与建设条件第十条粮库的选址与建设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粮源充足,流向合理,效益显著;
二、具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
三、具备可靠的、适用的、经济的电源、水源、通信等外部协作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库址不应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震区;应避开有泥石流、滑坡、流沙等直接危害的地段,以及iv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和m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不良地区;
五、具有良好的地形、地貌,远离地上、地下的障碍物;
六、避免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场地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
七、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且应位于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八、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第十一条不同功能粮库的选址与建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收纳库建在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地区接收来粮的服务半径不宜小于15km;
二、中转库建在交通干线粮食集散地年中转量不宜少于50万t;
三、储备库建在城市附近的粮食主销区和交通方便的粮食主产区;库点布局要合理,粮库规模要适当国家储备库的选址设点应根据国家粮食储备布局确定;地方储备库的选址应符合地方粮食储备布局的要求;
四、综合库以主要使用功能为主,兼顾其他功能要求第十二条交通运输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粮库的功能、运量、运距和当地可能提供的运输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铁路运输
1.
一、二类粮库宜建铁路专用线;收纳库不宜建铁路专用线;
2.铁路专用线从接轨点至入库点的引入长度一类粮库不宜大于
1.5km;二类粮库不宜大于1km
二、水路运输有水运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水运,建设码头等配套设施
三、公路运输各类粮库必须具备公路运输条件,库外道路应短捷,并与国家公路或城镇道路连接第四章工艺装备与配套工程第十三条粮库工艺作业应根据粮库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种类、储粮周期等条件确定,考虑装卸、输送、清理、除尘、计量、储存、打包、烘干、检化验、机械通风、粮情测控、熏蒸等作业需要,工艺流程应力求合理、简捷、灵活仓、厂结合的粮库,工艺作业应统一考虑,设备生产能力应协调匹配第十四条粮库来粮接收和发放机械设备的选择与配套设施的建设,应根据粮库功能、进出粮运输方式,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散装粮作业
1.铁路、公路来粮接收可设卸粮坑、地下通廊或栈桥,配备相应的接收与输送设备;发放作业可采用输送设备及发放仓或移动式装车设备
2.水路来粮接收可设码头卸船设备、输送设备和栈桥;发放作业可采用栈桥、输送设备和装船设备
二、包装粮作业
1.铁路、公路来粮接收和发放,可采用移动式输送设备或配备其他运输工具
2.水路来粮接收和发放均可设码头吊装设备、输送设备和栈桥,或配备运输工具第十五条粮库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铁路来粮接收和发放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根据粮食日装卸作业量和火车车皮数量及允许车皮在库内的停留时间确定
二、水路来粮接收和发放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根据粮食日装卸作业量和船舶吨位及允许船舶在码头的停靠时间确定第十六条粮库库区的机械设备配置应根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高效低耗、绿色环保的原则,按不同仓型选定平房仓宜采用移动式机械设备楼房仓宜采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相配合的机械设备筒仓应配置固定式机械设备浅圆仓宜采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相配合的机械设备34m以上高度的工作塔可设电梯第十七条粮库应设检化验设备和通风装置熏蒸装置、粮情测控系统及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粮库功能和仓型按下列原则设置:用于储备的粮仓应设熏蒸装置、粮情测控及其他保粮设施
二、制用于中转的筒仓及浅圆仓应设除尘系统、粮情测控和自动控国家储备库和中转库还应设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现代化系统
三、第十八条经常接收高水份粮地区的收纳库应设烘干设施设施第十九条粮库铁路专用线等级应采用工业企业铁路三级标准库内线路布置和装卸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库区地形、最大日装卸作业量及当地铁路编组站的编组能力等条件综合确定第二十条粮食专用码头的形式、泊位数、装卸作业区面积等,应根据粮食最大日装卸作业量、航道、港池及船型等条件综合确定第二十一条粮库道路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库外道路按厂矿道路三级标准执行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当库外道路较短时,可采用与库内主干道相同的标准
二、库内道路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主干道路面宽为9〜7m;次干道路面宽为7〜
4.5m;交通运输繁忙的库内主干道可设人行道,人行道宽可为
1.5m第二十二条粮库电力负荷等级应按三级;港口、交通枢纽等中转量大的粮库可按二级第二十三条粮库的给水应利用城市供水,城市供水系统尚未敷设到的库区,可自备水源库区应采用有组织排水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宜排入城市污水排放系统第二十四条粮库应设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的水源应可靠消防设施的配置及防火间距等,应结合粮库特点按国家和粮食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确定粮库不设专职消防队第二十五条粮库的粉尘治理应遵循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释放粉尘的作业过程及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经通风除尘后排放的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粮库释放粉尘作业区内的电气装置,应按国家有关粉尘防爆的规定执行第五章建筑与建设用地第二十六条粮库各类建筑应满足科学储粮、方便生产与生活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建设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和建设地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仓房应采取防水、防潮、防火、防虫、防鼠、防雀等措施储备仓尚应采取气密、通风、隔热等措施,满足长期储粮要求第二十七条各类仓房的仓容量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散装平房仓仓容量二仓房建筑面积X平面利用率X装粮高度X粮食密度注
①平面利用率粮堆实际占地面积与仓房建筑面积之比,取93%;
②国家储备库装粮高度宜取6m0
二、包装平房仓仓容量=仓房建筑面积X平面利用率X堆包层数X单层粮包面密度注
①平面利用率取值为70%;
②单层粮包面密度按本条条文说明中“粮食密度及单层粮包面密度表取值
三、浅圆仓仓容量=装粮体积X粮食密度注
①用于储备的浅圆仓,装粮体积按平堆计算,装粮高度为仓内地面至仓壁顶面的高度;
②用于中转的浅圆仓,可计入粮食以自然休止角形成的锥体粮堆体积
四、筒仓仓容量二装粮体积X粮食密度注
①当为锥底筒仓时,装粮体积可按圆柱体计算,装粮高度为仓壁与锥斗交线至仓顶板底的高度;
②当为平底筒仓时,装粮体积计算应考虑粮食以自然休止角形成的锥体粮堆体积;
③当为连体筒仓群时,星仓仓容可按每四个星仓相当于一个筒仓的仓容计算第二十八条平房仓、楼房仓吨粮建筑面积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平房仓吨粮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1的规定
二、楼房仓吨粮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2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粮库的辅助生产设施应尽可能利用邻近粮库或企业可提供的专业化协作条件当新建库区无外协条件可供利用时,新建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第三十条粮库的办公生活设施应尽可能利用邻近粮库及当地可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条件当新建库区无外协条件可供利用时,新建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粮库主要建筑结构型式,可按下列规定选择
一、平房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或其他结构型式
二、楼房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盖为梁板结构或无梁楼盖
三、筒仓应按功能需要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其他结构型式
四、工作塔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其他结构型式
五、浅圆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六、机械罩棚、铁路罩棚宜采用轻钢结构第三十二条粮库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使用性质相近的建筑应合并建设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用地粮库的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0%o第三十三条粮库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简捷、布局紧凑合理库区可划分为仓储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仓储区与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之间宜用绿化带分隔;仓储区绿化面积,可在满足安全储粮和进出仓作业的条件下,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适当布置;办公生活区绿化面积应符合当地城市有关基地绿化面积指标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粮库建设用地应按下列指标控制
一、粮库仓型均采用平房仓时,粮库吨粮建设用地综合指标宜控制在
1.07〜
1.47m2/t注
①用地综合指标为粮库围墙内用地;
②建设铁路专用线、港池或潮粮堆场的库,用地指标可取高值;
③仓房跨度大,组合长度长,用地指标可取低值
二、散装平房仓仓储区吨粮建设用地指标宜控制在
0.40~
0.70m2/t;注
①本指标按储存小麦计,储存稻谷时,用地指标应除以
0.75;
②仓房跨度大、组合长度长时,可取低值
三、筒库区吨粮建设用地指标宜控制在
0.15~
0.30m2/to注
①本指标按储存小麦计,储存稻谷时,用地指标应除以
0.75;
②本指标适用于装粮高度不小于21m,仓容量1~10万t的筒库;
③装粮高度高、组群总储量大时,可取低值
四、浅圆仓仓储区吨粮建设用地指标宜控制在
0.20~
0.40m2/to注
①本指标按储存小麦计,储存稻谷时,用地指标应除以
0.75;
②本指标适用于直径25~30m,单仓仓容
0.5~1万t的浅圆仓群;
③装粮高度高、单仓仓容大、组群总储量大时,可取低值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三十五条粮库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宜按下列标准控制
一、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投资估算指标可参照表5所列指标选用
二、室外工程所需费用可控制在建设项目工程投资的7%~18%o注
①建设项目工程投资不含独立费;
②粮库仓房均为平房仓时取高值,配建筒仓、浅圆仓时可取低值
四、征地、铁路专用线、码头、港池、库外道路、库外水电管线等独立工程费用,应根据建库地点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三十六条各类仓房单位建筑工程造价指标可参照表6指标选用第三十七条粮库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和室外工程各占建设项目工程投资的比例,可按表7数值控制注建设项目工程投资系按第八条所列项目内容(不含独立工程)建设所需的工程投资第三十八条粮库的生产设施投资中各专业的投资比例可按表8控制第三十九条粮库的建设工期,不宜超过表9的规定第四十条粮库的职工人数,可由粮库企业自行确定国家储备粮库和其他直属粮库,可由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劳动定员指导标准各类粮库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及劳动定员可参照表
10、11确定第四十一条各类仓房吨粮与单位建筑面积基建三材指标可参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