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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报告三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为了做好20XX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领取时间《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取地点区教育局422室《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取时间安排12月29日,直属单位;1月5日,中学、小学(幼儿园)小学和幼儿园由学区统一领取并发放
二、考核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年度考核名册》可在附件上下载.
2.学校、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学校间交流的教师,由工作所在学校考核并统计上报;学校与局机关(直属单位)或局机关与直属单位交流的人员,由工作所在单位考核,个人考核结果报送编制所在学校(单位)并上报
3.具体有关考核程序和要求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温龙组〔20XX〕73号)执行
三、表格填写说明
1.《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黑色水笔书写;《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年度考核名册》统一用电脑打字,各一式两份
2.管理人员栏中填写校级领导人员,本人身份栏中填写非公务员
3.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必须在表中填写,并注明未参加考核原因;如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必须附报书面说明材料
4.考核等次栏一律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其中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5.《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栏填写,交流人员要以〔*****(编制在****学校)】形式写明学校在汇总(20XX)年度考核名册时要将交流人员的编制所在学校在“备注”注明
四、材料上报时间直属单位1月8日之前上报教育局人事科422室;初中、高中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科422室审核办理;各小学、幼儿园1月15日前上报所在学区,由学区汇总后1月16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科422室审核办理咨询电话****教育局20XX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