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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年报批稿)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第三条本建设标准合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特别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承担的任务与需要,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应急防疫规划的要求综合当地经济水平合理配置第二十九条传染病院应配置与其建设规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通讯系统配置必要的挪移电话第三十条传染病医院宜配置与其建设规模和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综合布线系统,省级及省级以上设施应纳入楼宇自动化及图文传输系统传染病医院应设置闭路电视系统考虑隔离区与限制区之间的电讯连络,有条件时可设置探视廊,病房宜配置对讲系统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三十一条传染病医院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在评估或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设施的平均建安工程造价,可参照建设地区相同建造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住宅平均建造造价的倍确定有特殊功能有要求的建造物如负压病
1.5〜2房,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放射检查等功能用房,其建安工程造价可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第三十二条传染病医院主要建造材料的消耗,可参照表的指标确定7传染病医院每平方米主要建造材料消耗参考指标表7材料钢材水泥木材kg kgm3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50-60230〜
2600.03〜
0.04框架砖混25〜30170〜
2000.03〜
0.04第三十三条传染病医院的主要能源消耗,可参照表的指标确定8传染病医院每床日主要能源消耗参考指标表8项目单位消耗指标电kw.h2〜4煤(标准煤)t
0.005〜
0.007水t1-2注用煤量不包括冬季采暖用煤第三十四条传染病医院工作人员的编制按卫生部有关组织编制规定确定,可参照下列条款
一、临床编制,按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为基数计算床250〜250床以下为床为
11.4-
1.5,
40011.6〜
1.7;
二、院内科研人员的编制,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此外增加;
三、根据医疗单位的特点,在编制总数以外,另增相应机动编制,以解决传染病预防监测、院内交叉感染监测控制等方面的需要机动编制所占的比例,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确定第三十五条传染病医院的经济评价,应按国家现行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规定执行重复建设或者过度集中现有传染病医院或者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份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第六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者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城乡规模与等级、地区公共卫生防治体系规划(包括医院服务半径与服务人群数量、流行病学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求以及现有可利用卫生资源等)综合分析确定,并应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统一规划第十条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均按床位计算传染病医院的建设规模分为床、床、床及床以上;综合医150250400400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分为床以下、床、床如考虑平时与突404080发事件时相结合,床位编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传染病医院的日门诊量与编制床位数的比例普通为
0.51,当需接受本地其他综合性医院传染科门诊转诊的患者时,比例应适当降低第十二条传染病医院的配套设施应根据相应的建设规模合理确定,主要包括蒸汽热水锅炉房、变配电间、医疗气体站房、洗衣房、污水处理站、医疗废弃物焚烧炉等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应尽量利用医院内原有设施或者与院区内其他单位合建,但污水处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理部份应单独设置传染病区的污废水应进行单独消毒、灭菌处理后排入医院总排水系统医疗废弃物焚烧炉应根据医院规模、日处理量大小以及院区用地等具体条件,选择在院区内建设或者在院区外建设当在院区内建设时,应建在院区下风向一侧;当建在院区外时,应配置专用密闭运输车辆第三章建造面积指标第十三条传染病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后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子项设施的床均建造面积指标,宜符合表的规定1传染病医院建造面积指标(/床)表m21建设规模(床位数)床床床150250400建造面积指标80〜82〜8078〜80注表中所列指标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的最低建造面积指标具体项目可根据收治的传染病医院等级,收治患者传染病类别,根据需要和可能并报有关部门核实批准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可参照上述指标,但应扣除与院区其他部份共用部份包括保障系统主要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等面积院内生活是指值班、单身宿舍、护工宿舍、员工餐厅、厨房等第十四条传染病医院各组成部份用房在总建造面积所占的比例宜符合表的规定2传染病医院各类用房占建造面积的比例(%)表2门、急诊部12-14住院部40〜42医技科室18〜20保障系统〜10行政管理〜7院内生活6~8注.使用中在不突破总建造面积的前提下可根据地区和医院的实1际需要作适当调整.医疗区内普通不安排生活设施,如确实需要,应在医疗区外就近2安排.传染病医院与综合医院相比,门诊量与急诊量较小,但要求面积、3空间适当放大医技部门普通结合专业需求配置,考虑平战结合时可参照综合性医院调整第十五条传染病医院内如设置疾病予防监测控制,院内交叉感染科室,应按编制内每位予防监测工作人员配置9m2第十六条设有研究所的传染病医院,应按编制内的每位专职科研人员另行增加科研用房的建造面积,并应根据需要建设与研究所任务32m2相适应规模及实验动物等级的中间实验动物房第四章传染病医院选址第十七条新建传染病医院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宜设置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
二、选择城市交通比较方便地段,以利病人就诊治疗
三、选择比较平整,地势较高,地基良好地段
四、选择附近有比较完善市政公用系统的区域
五、应远离易燃、易爆及有害气体生产、贮存场所
六、应远离食品和饲料生产、加工、贮存,家禽、家畜饲养、产品加工等企业
七、应远离幼儿园、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或者场所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独立传染病区时,传染病区与医院其他医疗用房的洗手间距应大于等于传染病区宜设有相对独立的主入口20m,传染病医院选址应特殊注意环境保护要求,除防止外环境对院区干扰外,特别注重院区污、废水排放,医疗废弃物等处置,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安全第五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十八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性医院内传染病区总体规划与建设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并满足卫生隔离要求;
二、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必要时,还应适当度考虑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紧急扩展用地的需要,但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普通再也不预留扩展用地;
三、合理确定功能分区,科学组织人流物流,做到洁污分区、切断传染、避免感染
四、根据不同地区自然气候条件,采用合理的布局方式应使主要建造物有良好朝向,保证建造物间距应满足卫生、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第十九条传染病医院的总平面,应根据地形地势、院区用地范围合理规划、布置在保证使用功能与传染病防护隔离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建造物应合理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后勤保障部门宜设在使用负荷中心第二十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用地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后勤保障系统以及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项床均建设用7地指标不应超过表的规定3传染病医院建设用地指标表(/床)表m25建设规模(床位)床床床150250400建造用地指标130125120注.表中指标为传染病医院七项基本建设内容所需的最低用地指1标当规定的指标确实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按不超过/床指标增加用Um地面积,用于传染病予防监测,科学研究用房建设及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紧急扩展用地的需要.表中指标包括必要的卫生隔离用地2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用地指标可按每床~配置100m2第二十一条医院入口处应布置足够量的急救车及小型汽车停车位停车数量应按当地有关规定确定停车场内应按院外院内车辆分区布置停车位传染病医院要求在院区出入口附近设置专门的汽车出入冲洗消毒站第二十二条新建传染病医院绿地率不应低于改扩建传染35%,病医院绿地率不应低于30%o第六章建造标准第二十三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应贯彻合用、经济、卫生安全的原则建造标准应区别不同地区气候条件,不同规模等级以及当地经济条件合理确定第二十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宜采用多层建筑方案,在用地特殊紧张的地区方可建高层第二十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造装修与环境设计,要求结合患者生理、心理特点,做到色采璀璨,线条简洁,防止积垢,便于清洁,有利消毒第二十六条传染病医院建造物围护结构与屋面、外窗应使用气密性、防水构造良好的产品,门、墙角及走廊双侧及转角处,应采取防碰撞措施医院主要通道以及卫浴间应按照无障碍要求进行设计第二十七条门诊部、急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等医疗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顶棚便于清扫、防积尘,照明应采用防眩光吸顶灯
二、内墙墙体应选用不裂、难燃、耐撞、无污染材料,墙体安装应坚固;涂料、壁纸要选用擦洗方便的产品手术室内墙应采用耐擦洗,难积污、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阴阳角接缝处应设大弧度,以免积灰放射科,线机房等应采取射线防护措施,采用相应厚度铅板或X CT者实心砖墙,双面抹含钢砂浆保护层,设铅板夹芯门及铅玻璃观察窗
三、病房走廊、病房内等患者通行的楼、地面应选用防滑地面材料
四、病房洗手间及备餐间、污物间应选用防滑地面材料
五、负压隔离病房墙面、地面及天棚以及门窗应选择无缝隙、气密性好的产品材料第七章医院设备第二十八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的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普通医疗设备的配置,可参照《综合医院医疗器械装备标准》(试行)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根据医院的具体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