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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河边小学廉政警示教育制度为认真抓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制度要坚持在党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中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第二条每年集中开展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思1-2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第三条学校党支部每年不定期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领导干部更要积极观看,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做到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第四条学校党支部成员及学校领导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防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等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第五条全体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时刻用有关廉政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第六条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树立民主作风,注重经常采取各种方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七条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牢固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有效预防和遏制违纪违规和不廉行为的发生第八条要加强对各子学校负责人权力使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对出现违法违纪苗头或倾向的,或者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群众有反映的,要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予以廉政警示第九条廉政警示主要是对全体干部有针对性进行的廉政教育,可以进行提醒式的谈话;违法违纪苗头或倾向比较明显的,要重点进行廉政教育,可以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时刻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勤政,保持警钟长鸣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