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学校同学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同学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应订立规范的学校同学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这次帅气的我为您整理了2篇《学校同学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可以帮忙到您,就是本店铺我最大的乐趣哦学校同学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一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同学,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第二条请假类别包含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同学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同学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同学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第三条请假程序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老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适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老师备案,但必需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老师确认是否准假
2、事假原则上,同学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把握,的确碰到急特别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老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老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老师确认是否准假第四条批报权限:
1、全部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老师全部,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同学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同学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适时归校时,应适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老师,事后必需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搭配《上海海洋大学同学守则》一并实施学校同学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二为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院同学考勤,特订立本请假制度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定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第二条请假类别包含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同学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同学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同学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定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定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同学必需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五条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3.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不得向同学供应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请假单(含未填写请假时间、同学未签字等)第六条请假程序.c.om请假需由同学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认真填写《同学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实在如下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适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给任课老师超过五个工作日不予以补假
2.事假原则上同学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把握,的确碰到紧急特别情况方可准假同学在填写《同学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需在请假单上注明与家长确认的情况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第七条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事假因特别原因无法当场补假者需要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因,由辅导员向家长核实情况同学于假期满之后,至辅导员处补办请假单,病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事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第八条《同学请假单》需加盖院系请假专用章方为有效第九条假满返校后,要适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停止之日起计为旷课第十条请假理由必需真实,如发觉有诳骗行为者,要进行批判教育,直至予以纪律处分第十一条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第十二条当同学的缺勤次数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可依据教学改革和同学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实在解释或增补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搭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同学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