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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文件XXXXXXXX
[2016]第4号起草XXX签发XXX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公司办公用品的正常使用,规范办公用品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合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及日常消耗品、易耗品及设备耗材等的管理第二章办公用品的分类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分类部门使用的特殊物品和专业物品不属于办公用品的范畴,由使用部门自行监管
一、文具事务用品
1.文件档案管理类两孔文件夹、双联文件夹、档案盒、资料册、档案袋、拉链文件袋、纽扣文件袋、文件篮等;
2.桌面用品订书机、起钉器、打孔器、剪刀、美工刀、切纸刀、票夹、削笔刀、胶水、胶带、胶带座、计算器、仪尺、笔筒等;
3.办公本薄A5笔记本、A4笔记本、便利贴等;
4.书写修正用品签字笔、铅笔、白板笔、荧光笔、橡皮、修正液、修正带等;
5.财务用品账本/账册、无碳复写票据、凭证/单据、复写纸、用友耗材、票据装订机、财务计算器、印台/印油、支票夹、大头针、橡皮筋、回形针、尺子、等;
6.辅助用品杂志架、白板系列、证件卡、包装用品、证书系列等;
7.电脑周边用品光盘、U盘、键盘、鼠标、鼠标垫、移动硬盘、电池、光驱、读卡器、存储卡等
8.电子电器用品插排
二、办公耗材
1.打印耗材硒鼓、墨盒、色带、粉盒、组件等;
2.装订耗材装订夹条、装订胶圈、装订透片等;
3.办公用纸复印纸、传真纸、彩色复印纸、其他纸张等;
4.IT耗材网线、水晶头、网线转换接头、视频线、电源线等;
三、日杂百货
1.日用品一次性杯、清洁用品、抽纸、卷筒纸、垃圾袋等;
2.杯具茶壶、茶具等;
3.饮食品茶、咖啡等
四、办公设备
1.事务设备碎纸机、装订机、支票打印机、点钞机、电话机等;
2.IT设备电脑、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交换机、路由器等;
3.办公电器空调、饮水机、电风扇、吸尘器等
五、办公家具文件柜、多屉柜、杂柜、保险柜、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等第三章办公用品采购第四条采购申请
1.采购申请主要是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高值非消耗品、固定资产其他类型的办公用品由综合行政部根据库存及时补充
2.办公用品申请以部门为最小单位,各部门每月25日提交次月的采购申请计划到行政部,便于综合行政部根据申请计划统一安排采购,预期不报视为无需求,届时负责部门有权拒发;第五条采购审核及审批由申请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后,报行政综合部审核签字,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第六条采购安排
1.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需经综合行政部统一购买,其它部门不得擅自购买
2.采购分为定期采购和临时应急采购综合行政部根据批示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
3.部门特殊物品或专业物品采购,由使用部门派专业人员负责采购第四章办公用品库存管理第七条入库管理
1.购买的办公用品需要按《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要求,符合要求的,由综合行政部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2.办公用品由综合行政部统一入库后方可在0A系统上申领
3.离职员工归还的办公用品需再入库第八条库存检查
1.综合行政部应定时检查办公用品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办公用品第五章办公用品申领第九条个人申领
1.“个人领用”是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个人先在0A系统上申领办公用品,相关负责人审批第十条部门申领
1.“部门领用”是部门共同领用的办公用品如订书机、档案盒、财务用品等由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在0A系统上申领,相关负责人审批
2.综合行政部需核对每个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情况,以防止部门有重复申领的情况第十一条借用
1.对于高档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应在0A系统办公用品领用登记为“借用”,必须按时归还综合行政部,并在0A系统上登记归还,原则上此类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2.借用办公用品超时未还的,综合行政部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办公用品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4.员工工作变动或者离职,应及时到综合行政部办理领取物品的归还手续第六章办公用品发放第十二条发放
1.综合行政部按照0A系统上已审批通过的办公用品申领发放办公用品,发放完毕后在0A系统上登记已发放
2.综合行政部应发放办公用品时应优先发放离职人员交接的办公用品第十三条申领周期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办公用品的领用周期需合理,如一个月内领用两支笔或笔记本若领用周期不合理,综合行政部有权利不发放办公用品第七章办公用品维护第十四条维护
1.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应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事宜如有遗失或损坏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第十五条报废
1.需要报废处理的办公用品统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其他部门需把需要作报废处理的办公用品统一交给综合行政部处理
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在0A系统上做好登记,在办公用品库存管理登记报废,必须在备注写明报废的原因以及报废的处理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在此之前颁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如与本制度的内容相冲突或者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综合行政部具有最终解释权抄送全体员工有限公司二一六年X月X日印发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