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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管理标准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人事号XXX编号
[2009]038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合法权益,规避劳动风险,根据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第三章劳动合同内容第二条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一、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员工真实姓名、性别、户口类型(非农业或农业)、户籍地址及邮编、在京详细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基层员工,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三个月;对于管理人员,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对于同一员工只约定一次试用期,岗位晋升、实习期除外;
四、劳动报酬公司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将按岗位明确员工薪酬,明确放薪日期;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至少保证员工休息一天休息休假依据《考勤管理制度》、《假期管理制度》执行;
六、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七、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四章劳动合同附件第三条劳动合同是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附件是劳动合同里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第四条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对薪酬表示确认第五条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首联与本联、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公司核实后返还员工,复印件留存员工个人档案第六条员工须承诺所填写与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姓名、户籍、住址、电话等个人情况变更,须在变更后二日内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门,否则,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年月日第版起草单位2009211行政人事部发行年月日第版行政人事部2009211类别管理标准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人事号XXX编号
[2009]038第七条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需签订《岗位协议》第八条员工应提供上一个工作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此证明须加盖该工作单位公章第九条员工需签订《保密与不竞争协议》,双方当事人须严格遵照执行第十条如公司出资,对员工进行培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期间规定员工经培训后在公司的服务期,如短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视劳动关系终止日;如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终止日视劳动关系终止日如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第五章劳动合同种类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六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十三条签订时间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在用工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持一份第十五条实习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如学院有要求,则可签订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学院就业办各持一份第七章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第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确因生产经营、现金流等客观原因出现无法及时支付现象,应首先与员工协商,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加班须申请并经审批后执行第十九条公司员工有权拒绝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如违反交通规则、公司《保密制度》及其他规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强令冒险作业等第二十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及其附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八章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年月日第版起草单位行政人事部发行2009211年月日第版行政人事部2009211会亍+谷岗替工田生||类别管理标准1#公司XXX方切目埋市皮编号人事
[2009]038号1011=1
一、员工在《面试登记表》、《员工登记表》所填写的个人情况、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
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如有未完善之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年月日第版起草单位2009211行政人事部发行年月日第版行政人事部200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