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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分类和标准第一节分类第二节标准第三章保健食品生产管理第一节生产单位资格审查第二节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第三节原料采购与入库第四节生产计划与记录第五节质量控制与检测第六节包装与贮存第七节样品留存与销毁第八节质量事故及处理第四章保健食品销售管理第一节销售资格审查第二节出厂货物检验与接收第三节销售方式与渠道管理第四节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五节不符合产品处理与召回第六节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第五章保健食品广告管理第一节广告宣传的审查和把关第二节健康声明和功能标识的规定第三节不实广告处理与处罚第六章保健食品投诉与监督管理第一节投诉受理与处理第二节监督抽检和抽查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一节商标注册与保护第二节专利保护第三节版权保护第八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一节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节处罚的程序与途径第九章附件附件一保健食品分类标准表附件二生产单位资格审查表附件三广告宣传审查表附件四投诉处理流程图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保健食品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适宜特定人群摄入或者目的成份的食品
2.质量安全指保健食品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具备必要的安全性
3.生产单位指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并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4.广告宣传指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保健食品相关信息,促进商品销售的行为
5.商标注册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并取得商标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