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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老师资格考试《学校综合素养》考点其次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考生对于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把握要求考生熟识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熟识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老师教育行为,能够依法从教,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同学权利爱护等实际问题,爱护同学的合法权利本章内容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考生需重点把握爱护同学的合法权利及依法执教等内容在复习时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于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高频考点提要.原则方针类担当责任类;.负责部门类;.特别要求类;.财政投入12345类;.材料分析类6高频考点速记
六、材料分析类学校应付责任的状况【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L9物品设施管理不当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供应给同学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担心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平安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平安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平安隐患,而未准时实行措施的;
(三)学校向同学供应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续表同学管理不当
(一)学校组织同学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同学进行相应的平安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的;
(二)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支配未成年同学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与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三)同学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与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留意的;
(四)同学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损害,学校发觉,但未依据实际状况准时实行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五)对未成年同学擅自离校等与同学人身平安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觉或者知道,但未准时告知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同学因脱离监护人的爱护而发生损害的老师管理不当
(一)学校知道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相宜担当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实行必要措施的;
(二)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同学,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同学的职责期间,发觉同学行为具有危急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学校不负责任状况【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21213]不行抗力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行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同学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特别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同学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损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学校无不当行为
(一)在同学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同学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同学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同学或者监护人应负责任的状况【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310
(一)同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力量应当知道具有危急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同学行为具有危急性,学校、老师已经告诫、订正,但同学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同学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同学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同学的身体状况、行为、心情等有特别状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其他主体应负责任状况【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411学校支配同学参与活动,因供应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事故损害的赔偿状况【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52627]学校对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担当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损害同学、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假如有条件,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损害同学赐予适当的关心因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