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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小学财产管理制度1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同学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发觉破坏行为,必需立刻制止,并适时报告学校
二、珍惜公物,不随便损坏,严禁用小刀在课桌上刻划,不准用脚踢门,不乱画墙壁和黑板
三、教室及其附高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凳管理责任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是责任人管理不严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四、损坏公物的赔偿方法如下不慎损坏,自动承认者,从轻惩罚,有意损坏,从严惩罚,赔偿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21、学校总务处紧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依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护和修理、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适时发觉、适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适时组织维护和修理,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试验室、试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老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8、学校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用单位提出申请,校长批准,总务处备案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适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9、建立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适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10、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1各室调整时,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校长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归还所用固定资产
11、学校建立校产清查制度总务处每年末或学年末对所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依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适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
12、学校应保证固定资产采购、更新、改造、维护和修理资金的使用,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供给切实保障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纳入学校修购基金,以补充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维护和修理的经费来源
八、校产维护和修理管理制度
1、维护和修理申报1发觉房屋、门窗、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显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护和修理申请单”,向总务处报修;紧急情况直接向总务处打电话报修,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维护和修理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维护和修理申请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护和修理的实在情况
(3)维护和修理申报人应妥当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提高维护和修理质量,加快维护和修理速度,节省开支
(4)总务处应定期对校舍、校产、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发觉不安全因素,立刻实行措施;对大范围的维护和修理,按武夷山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做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原则上利用假期进行整修
2、维护和修理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护和修理申请单”后,依据轻重缓急布置维护和修理计划,落实措施
(2)由总务处组织人员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以保证教育、教学、管理和生活的正常运转
(3)对于学校无力承当的维护和修理任务,由总务处适时报告校长,经同意后外聘专业人员维护和修理,并做好维护和修理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相关管理工作
(4)因各种原因无法立刻解决维护和修理的,总务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并努力制造条件,尽快联系维护和修理
3、维护和修理验收
(1)维护和修理人员在完成维护和修理任务后,应征求申报人的看法,并请申报人签字
(2)维护和修理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护和修理;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总务处每周应整理好维护和修理单并做出必要纪录,供校长检查、分析校产使用情况和维护和修理情况
4、报修责任人1教室及阳台,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2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领导负责3专用教室、专用场地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专用教室负责人负责4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当天值日老师负责5老师宿舍相应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留宿老师负责6全校教职工发觉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适时向总务处反应
5、检查与管理1定期检查由校长或总务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第四条所列维护和修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学期结束一次2定期分析在检查的基础上,讨论损坏原因,提出改进方法,节省开支,不断改进维护和修理管理方法如修改各类制度、细则等3加强教育在分析损坏原因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加强教育的相关看法,并搭配学校对老师和同学进行珍惜公物教育,做到服务育人,从而从宏观上做到节省开支、节省维护和修理费,并坚持原则,做到谁损坏谁赔偿,做好管理工作
九、校产管理人交接制度
1、各级校产管理人除正常的人事调动与流动外应力求稳定
2、各级校产管理人,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需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与调动离职、调动的,必需与会计、校产管理员及各处、室、个人核对所管校产的物资账册和所管财产,必要时,会同接替人员共同进行校产物资的盘点;
3、原校产管理人调离,仍必需对学校或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有责任搭配学校进行资产建帐,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资产实物任何人不得以已调离学校或原岗位或以不再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搭配资产建帐工作
4、办理移交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完成已经受理的财产物资增减的记账、登记工作;2按规定整理移交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求写出书面材料;3在账册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并在各类财产、物资帐的最后一笔余额加盖印章;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账册、凭证、公章、文件、图纸等;5办理交接手续,学校必需指定监交人负责监交处、室、班级校产责任人移交,由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人和校产管理员监交;学校校产管理员移交,由校长监交,总务主任和会计参加监交工作6移交人员要依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对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应逐件清点,假如不符,接替人员有权拒绝接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均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和看法,移交清册,一般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8不许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账册,另起炉灶;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41、学校一草一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据为己有
2、每学年初,学校对各项财产进行登记、核查
3、各班课桌、凳、门窗实行与班级承包,谁损坏谁维护和修理
4、杜绝学校财产私自外借
5、常常利用晨会、班会、同学会,教育同学珍惜学校一草一木,学校树木、花草分班级管理
6、学校财产人人挂念、珍惜、相互监督小学财产管理制度5为进一步规范财产购置、保管、使用管理,节省开支,加强全体老师和同学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学校,特订立本制度
一、责任划分
1、教室凡属教室内的全部财产,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同学用的课桌凳由使用人负责在新学年开学时,教室内全部财产实行交接制,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由新接班主任对全部财产负责
2、办公室属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负责,公共用品,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如遇办公室调整也实行交接制
3、功能教室由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4、专用工具和器材如录像机、照相机、厨房设备等,由学校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二、检查制度各校区购入的任何物品,总务人员须在有证明人监督下,对比货物清单,登记入库如发觉物品短缺或破损,要适时查明原因,并向校区校长汇报,重点情况应向校长汇报固定资产的购入,还须做好向会计核算中心的入账工作,并在发票上注明使用处室和保管人;校区总务也要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以便随时查对任何人到总务处领取物品,须在领物登记本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领取日期,并与总务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校区总务每学期末对库存物品入库、出库账目进行核对,做到账目清楚,帐实相符发觉问题,查明原因,适时解决,然后将有关数据报送校区校长对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每学期初进行交接、核对,期末清点、入库保管人或使用人对学校财产如有损坏、遗失按赔偿方法进行
三、赔偿方法
1、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20%—50%赔偿可修复的按维护和修理价格的20%—50%赔偿
2、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非因公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可修复的按实际维护和修理价格赔偿
3、同学在正常学习、劳动中,因不慎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的,依据实际情况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50%酌情予以赔偿试验仪器设备损坏按试验仪器赔偿制度执行
4、同学因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坏或报废和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如情节恶劣,影响较大,应加倍赔偿
5、经批准给外单位借用的设备如造成损坏的.,按折旧后余额100%赔偿
6、对丢失、损坏的公物,当判定不清责任者,由管理责任人负责,属办公室或班级共管财产由集体赔偿,属个人负责的由个人赔偿
7、各类赔偿由校区总务处负责处理,情况特别的由校区校长负责处理各校区的赔偿金一律按财务有关规定上介学校账户
8、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同学在教学、劳动、学习中使用设备属正常磨损、自然损耗或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9、赔偿程序老师损害的财产由当事人直接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各总务予以受理;同学损害的财产由该同学所在的班级的班主任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校区总务处予以处理
四、财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确属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要办理报废手续,由校区总务填报废单,经总务主任同意、校区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再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办理报废手续
2、学校非固定资产类的实物报废,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经校区校长批准,由校区总务登记备案小学财产管理制度6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调配、管理、把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情形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依据需要渐渐配齐
二、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适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肯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需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71、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紧要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需遵从“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应,为教育和教学服务
2、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3、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一一总务处主任一一财产总管员一一财产分管员
4、各财产分管员必需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5、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当保管,定期检查
6、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7、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引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8、非大件物品采办,按《关于学校学校一般物品采购的规定》执行
9、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10、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方法》执行
11、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方法》执行
12、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方法》执行
13、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14、各财产管理员必需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5、全校老师和同学都应积极支持、搭配财产管理员工作,自发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6、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紧要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需遵从“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应,为教育和教学服务
17、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18、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一一总务处主任一一财产总管员一一财产分管员
19、各财产分管员必需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20、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当保管,定期检查
21、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22、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引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23、非大件物品采办,按《购物审批制度》执行
24、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25、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方法》执行
26、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方法》执行
27、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方法》执行
28、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29、各财产管理员必需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30、全校老师和同学都应积极支持、搭配财产管理员工作,自发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老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老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同学进行勤俭节省,珍惜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判不珍惜公物的行为,加强同学珍惜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珍惜公共财物的自发性做到平常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比过言教,老师首先要作同学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饮水机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省用水用电,提倡“节省为荣,挥霍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老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依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同学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依据实在情况确定赔偿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1、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3、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需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4、借用教学用具、仪器、挂图、参考资料向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需适时归还管理员对还物品要检查验收,如有损坏必需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5、因参加各项活动需要服装、物品等,必需三天前与保管员联系(除特别情况外)以便准备所需物品
6、学校各类校产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别情况必需备有书面借据报总务处批准,并收取肯定的押金,方可借用小学财产管理制度3学校各类财产,是保证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等活动的紧要物质条件它对教育质量的提高、教学任务的完成,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学校财产的管理是一项非常紧要的工作,应着眼于用,动手于管,做到物尽其用
一、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珍惜各班教室、专用教室的桌椅及有关设施,开学初由学校负责统一配置和调整
2、学期初由各班主任、专用教室的负责人向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签订借用协议,各存一份备案
3、办公室、教室的清扫用具实行包干方法,由总务处确定用物定额,每学期期初分发一次(教室用扫帚,期中再配发一次)如不慎遗失或损坏,由各办公室、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4、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常常对同学进行珍惜公物的教育,培育同学珍惜公物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公物使用习惯
5、实行校产使用责任制同学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乱贴不干胶或有意损坏教室荧光灯、电风扇指定同学专人掌控,节省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闭门窗各班级在管理中如发觉有公物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破坏者的责任,并负责赔偿教室内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赔偿方法见“校产校具损坏赔偿制度”)损坏后要自动上报总务处,并书面提出更换或维护和修理看法,如有必要报校长审批总务处不定期对各班级公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隐瞒不报或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将予以从重处理
7、班主任要常常巡查教室,发觉财物损坏问题适时处理
8、各班布置一名班干部帮助班主任做好公物的管理,班级公物管理员每天要检查公物使用情况,适时上报班主任
9、校产自然损耗由班主任填写“维护和修理申请单”,经总务处认可,布置维护和修理或更换,原则上不赔偿人为损坏必需在赔偿后布置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二、校产损坏赔偿制度
1、学校校产、物资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起着保障作用学校公物人人要珍惜,珍惜劳动成果,体现文明道德
2、校产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假如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教室内的由各班级负责赔偿
3、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现金赔偿款由总务处开具赔偿交款单,到学校财务室缴款开发票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缮或自行购买(必需保持接近原样或原有功能)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惩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23倍)〜
(1)有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5、校产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6、如因同学无法掌控而造成的校产损坏等,酌情进行处理
7、赔偿标准以现行市价为依据,酌情另收人工费附部分常见物品赔偿标准1玻璃窗、门510元;铝合金窗3050元〜〜2课桌200元;面板100元;夹板1020元;桌面刻画等2530〜〜元;桌脚2340元〜3椅子50元;椅子背板15元;椅子面板20元;椅子脚1520〜元4大黑板200500元;小黑板200400元〜〜5科学试验室桌子100500元〜6门含锁、窗含风钩等、窗帘15100元〜7电脑、投影设备按实际修理费或采购价赔偿8荧光灯、开关、插座530元〜9水龙头5-10元/只10无故损坏、丢失清洁工具塑料桶5元;脸盆5元;畚箕5元;拖把5元;纸篓3元;扫帚3元11图书、体育器材、试验器材、电教网络器材、音乐、美术、劳技器材等损坏,依据情节,按实际修理费或采购价赔偿由各室保管人核价12未包括在内的物品均由总务处核价赔偿
三、物品采购制度依据学校校产管理及财务制度的有关精神,为便于校产清查,提高物品使用效益,除去重复购买及仓库积压物品现象,严格规范购物渠道,对物品采购作如下规定
1、凡需购买的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单”,交总务处备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或总务处委托相关人员集中采购
2、购物报销,均需由经手人签字、总务处验收,会计审核、校长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3、购买常规使用物品,由总务处依据学校用量,报校长审批,提前计划采购,保证供应各学科老师、各班、各管理部门等临时所需低值易耗品,报总务处审查,校长批准,进行采购;如需添置教学器材,应事先由教研组长或教育处将计划报请校长审查,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采购
4、购物价格及人员规定1购物总价在200元含以内,由总务处指定人员采购2购物总价在200元以上的,由总务处采购或协同采购3购物总价在500元及以上的,须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采购4凡添置教学设备和其他器材,属固定资产且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由总务处汇总,校长审查每月采购计划,校长批准后,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由教育条件装备站按教育局相关规定布置采购5各处、室购买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须由相关处、室、学科负责人派人与总务处协同采购
5、购买物资时,必需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物品购物场所须正规;如有特别物品需到非正规场所以外的店、摊购买,必需征得总务处同意;购物后一律索取有效发票,发票中各项目必需开具齐全
6、所购物品应当即付款,一般不使用记帐方法采购人要审核单据的真伪,客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是否齐全,结算是否有误
7、所购物品,必需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的要填写固定资产加添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登记入库后再领用所购物品切实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8、物品采购严格按市教育局有关物品采购要求执行
四、贮藏室物品保管制度
1、物品采购与保管人员必需分设,严格分工,职责明确采购人员只负责购买,保管员负责物品的保管和使用
2、保管员负责对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卫生用品和生活用品的保管、发放和新购物品的验收、分类登记入库凡手续不全,或私人物品,不得入库
3、保管员要精准把握存货品种、数量,每学期进行全面、细致的盘点,并依据使用数量填写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报校长审查、批准后,由总务处布置采购
4、物品保管时,要分类摆放整齐,避开物品因挤压、受潮霉变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挥霍
5、物品正常损耗,保管人员要适时提出损耗物品清单,经校长审查后消帐
五、物品领用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种物品的使用效率,削减积压和挥霍,领用一般物品的领取人应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后,方可领用
2、领用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须经总务处负责人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领用
3、领用仪器设备的配件、常用工具、可回收利用或有环保规定的物品时,实行以旧换新方式,领用数量不超过旧的数量如属首次领用的,必需在领用登记台帐上注明
4、领用物品时,发放人(保管人)必需按领物单照实登记入帐,领用者核实签字后方可发给,否则不予办理
六、物品借用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归集体全部,个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携带出校或长期借用
2、学校物品因工作需要携带出校或外单位借用,需经校长批准、总务主任签字后,经保管员登记后借用,并限期归还借用到期的,由保管员适时督促归还,逾期不还的,由总务主任适时督促,并报告校长,适时讨论、处理
3、个人借用学校物品,需在总务处申请登记,向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用毕立刻归还假如需延长借用时间,应提前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如延期超过一星期的,需经校长批准宝贵物品一律不外借,如有特别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4、总务处对借用物品要做好登记,记录下借用人、日期、用途、归还日期等
5、物品借用完毕归还时,要完好如初且放置到原来的位置,做好归还登记
6、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休,需将本人借用的物品还清,由总务处审核、校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或退休手续
7、借用人要将所借物品妥当保管,如损坏或丢失,视损失大小,按赔偿制度规定予以赔偿
8、公物在正常教学或办公使用中丢失、损坏,应适时报告总务处备案,视责任情况予以赔偿
9、物品丢失、损坏应书面说明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校长做出赔偿或处理决议,并办理物品注销手续或进行修理
10、外单位人员或个人借用、租用的本校物品发生丢失、损坏,一律按赔偿规定照价赔偿,并办理物品损坏登记或注销手续
11、凡隐瞒情况不报者,一切后果由借用人自负总务主任提出看法,校长做出处理决议后,借用人必需执行
七、校产检查制度
1、要建立必要的校产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校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校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移动和拆卸
2、校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3、校内所属各室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各室凡有新增固定资产,均应适时到总务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学校总务处开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才能到财务处报帐,否则,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
4、建立健全校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室责任人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5、对校产的维护和修理工作应做到适时、常常对精密、宝贵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准明确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6、对精密、宝贵仪器设备,要订立实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引导和安全工作应常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购置各类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适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