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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听证制度学校设立听证制度是为了依法对学校事件作出决策,及时了解家长、学生的需求,让家长、学生了解学校的情况,并以最快的速度回应家长、学生中的热点问题,更好地寻求家、校合作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校听证的内容
(一)关于学校收费问题:教育收费决策听证会代表应当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由学生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专家组成
(二)关于学校课程设置问题除国家规定的课程外,校本课程的开发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其代表应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以及课程开发方面的专家
(三)关于学生奖惩问题对学生所设的奖励条例、惩罚条例应进行听证,其代表应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四)其他涉及师生重大利益、处分、申诉事项,学校可主动举行听证师生要求听证的,按规定举行听证
二、学校听证的开展方法(-)代表的产生固定代表
1.家长代表
①校级家委会代表(36位)
②班级家委会代表(每班家委会成员)
③家长代表(各班总人数的30%)
2.学生代表(每班总人数20%)
3.教师代表(教师总人数的30%)
4.临时代表(自愿报名,随机抽样的方法产生)
(二)信息的公示办法L事前公开听证的项目
5.事前公开听证的具体信息
6.听证程序的公开在学校显要的公示栏将听证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提前两周进行公示
4.听证的程序
①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②申请方代表及主管机关发言或汇报、出示相关资料
③与会代表发表意见、质询论证
④与会代表填写征求意见表
⑤主持人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