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加油站明火管理制度
一、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用火点(生活区用火)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用火点火扩大明火使用范围
二、在检修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需事先请示有关上级,经上级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前充分做好防患措施,严格控制用火地点和范围不经上级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用火地点,扩大用火范围
三、加油站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四、加油站应对生活用火严加看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靠近火源,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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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