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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北京中弘大厦项目为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管理秩序和公司的社会声誉,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及规范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办法,特制定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
一、建立劳务管理工作小组组长李天宇副组长刘艳飞组员慕远、张明明、苑立双
二、项目用工管理规定
1、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职责对劳务分包的工资发放实施统筹管理
2、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承包人(班组)管理,制定并实施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的跟踪检查等相关制度,配合项目部经理与承包人(班组)签订劳动合同,提高现场劳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4、规范承包人(班组)的合同化管理承包人(班组)进入项目工地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项目部在接到合同复印件后,方可安排相应承包人(班组)进入现场进行施工项目部在办理承包人支付时,必须严格依照合同规定的范围进行支付审批并配合公司劳务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工资的发放
5、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以应对公司内涉及劳务人员工资所发生的突发事件项目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小组组成如下小组组长李天宇副组长刘艳飞组员慕远、张明明、苑立双
三、项目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1、项目部配置现场劳资员一名,由项目安全员兼任,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日常工管理工作其工作范围是负责汇集、填写劳务人员花名册,与劳务人员签订相应的专用《劳动合同》,配合做好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2、项目部现场劳资员每天如实巡查进入现场的劳务人员的情况,填写《承包人(班组)劳务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每月考勤表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3、项目部现场劳资员,要及时了解并掌握承包人(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变动情况,督促劳务承包人(班组)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4、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醒目处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公布本企业劳动纠纷举报投诉电话和我局维权举报投诉电话,落实受理人员,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本项目部的各类投诉
5、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项目部要做好该项工程的《提示书》、《授权委托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签收、整理、汇总和存档工作(至少保存3年,以备检查)
四、承包人(班组)的用工管理
1、承包人(班组)应服从项目部的管理,与项目部签订《提示书》,负责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必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配合项目部经理和现场劳资员,做好本班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
2、承包人(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班组所有员工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3、承包班组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部的要求,每日向现场劳资员报送出勤人员名单,负责配合现场劳资员每天核对本班组农民工出勤情况、记录人员变动情况,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配合项目部解决本班组务工人员内部的争议
4、劳务承包班组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项目部经理或现场劳资员,统计、核实每月农民工出勤记录情况,依据承包合同(大清包协议),每月结算本班组完成工程量(产值)并据此核定农民工日工资单价,计算出每月农民工工资数额,造表签字确认后上报项目部审核
5、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承包班组负责人应按分包合同规定与项目部算清劳务工程款,结清剩余劳务费,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交项目部,经项目部认可后方可离场
五、工资支付要求
1、每月底至次月5日之前,项目部劳资员与承包人(班组)负责人应根据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