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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集团财务制度XX第一章总则xxxxxx第一条为建立符合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xxxxxx位的财务行为,特制定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他《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xxxxxx关法律、法规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情况制定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其他财务核算主体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制度,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的任务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财务战略,作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集权化财务管理模式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即实行资金统一集中管理;筹资统一管理等重要的财务活动;统一编制并执行财务预算;统一编制财务决算;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之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租入资产的入^长价值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受让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5.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份,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在发生时计入创造费用、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即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寿命内固定资产的估计净3%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4随意变更旦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者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估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管理
1.集团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按固定资产处置的程序进行处理
2.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和公司财务部门签字,并经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资产调拨第五章在建工程管理准后方能实施第二十五条在建工程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必须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经批
1.各单位应加强工程、物资、机器设备采购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预算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落实编制需外购的物资和机器设备计划土建工程或者购置机器设备,努力降低工程成本2,.各单位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要与生产用的物资分开应在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工程物资的购入和领发,按实际成本核算并应制订工程物资的入库、领发和保管制度
3.各单位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造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以下办法计价1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2发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3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4.各单位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公司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5.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估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6.各单位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应根据借款费用准则进行处理
7.各单位应建立工程决算审查、竣工验收及考核制度各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经公司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管理部在审查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照签订的责任书,根据工程完工速度、质量及投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罚意见,提请公司批准第二十六条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待办理工程结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已经计提的折旧第二十七条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若存在下列一项或者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3.长期停建并且估计在未来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六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第二十八条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第二十九条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7第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受让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在同时满足换人的无形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和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条件时,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加(减)收到的补价作为入账价值;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加(减)收到的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5.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确定第三十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及摊销方法
(一)使用寿命的确定原则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2.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延续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一并记入使用寿命;
3.合同或者法律没有使用寿命的,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如与同行业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礼聘专家论证等,以无形资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4.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5.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后来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视为会计估计变更,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估计的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普通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资产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集团公司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逐项检查各项无形资产估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无形资产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对其他无形资产,在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情况下,按照单项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集团公司期末如果估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三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指集团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其估计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第七章公司预算管理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预算的程序
1.董事会根据公司长期规划和近期生产经营实际,提出一定时期的总目标,并下达规划指标和经营目标
2.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根据经营目标编制预算,上报集团公司^^务部
3.财务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预算进行审查,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全公司的预算
4.经过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或者驳回修改预算
5.主要预算指标报告给董事会,讨论通过或者驳回修改6I.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单彳翊行第三十四条预算的调整若在执行过程中,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由各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的具体要求,经财务部和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总经理审定,或者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修订预算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预算按《集团公司〃五统一管理正常运行的资金筹措长效机制及管理制度》第八章成本、费用的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内部组织形式和内部核算体制,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及时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成本、费用控制体系第三十六条成本费用管理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制度
1.集团公司每年通过根据经营计划下达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年度目标成本,实行年度绩效指标考核,并与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班子绩效收入挂钩
2.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当年成本控制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历史资料或者相关技术资料,对产品生产过程或者经营费用进行预测,确定降低成本的最优方案,形成各环节的成本费用计划指标
3.按照可控性原则逐级分解成本费用、归集生产费用,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支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指标,并将成本控制指标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并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圭钩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认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必须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第三十八条成本费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控制材料消耗,对原材料等材料消耗以成本预算、定额为控制标准,实行定额管理、能制定消耗定额的要按照消耗定额领用材料,限额领料;不易制定消耗定额的则本着节约的原则采用限额领料办法,将产品中的物耗控制在同行业水平之下
(二)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成本管理质量和力度生产准备过程中重点控制节约人力、物力消耗,直接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提高效率、质量;产品检验管理重点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产品
(三)期间费用的管理要控制开支的范围、时间和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管理费用中的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款待费、办公费〃等应制定出费用管理办法和报销标准第三十九条成本分析各单位月度、季度、年度的成本、费用分析,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对成本和产品产量与销售收入相互关系分析,找出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对产品质量成本分析,确定提高质量的办法;对期间费用增减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增收节支的办法第四十条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规定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集团公司差旅费标准由公司参照规定的标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在公司规定的标准可制定实施细则
2.业务款待费的管理办法一是按营业收入的适当比例核定由各部门控制使用,超支扣减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公司总部的业务款待费,开支实行分管领导总额控制
3.技术开辟费由公司技术开辟中心具体管理,公司财务部核算,重大项目专款专用第九章营业收入的管理第四十一条销售管理
1.公司销售部门应建立产品销售的预测、分析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走访用户、市场调查以及通过定货会等方法,分析国内、国外市场情况,预测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据以编制销售计划公司销售部门应编制销售情况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对当期销售情况、市场行情、价格走势、销售预测及对公司经营策略的影响等进行分析,以书面形式报告给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者总经理办公会
2.销售部门应建立销售的日常管理制度严格供货合同的签订和供货合同的管理产品销售均由销售部门填开辟票,财务部收款
3.销售价格确定的程序是销售部门根据市场行情,提出产品价格变动的依据和拟调整的销售价格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门执行
4.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销售材料,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以第四十二条收入确认方法
(一)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干予以确认
1.集团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相关的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集团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者应收的合同或者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者应收的合同或者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者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者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者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集团公司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二)提供劳务集团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即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者协议总金额集团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估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估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集团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份和提供劳务部份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份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份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份和提供劳务部份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份和提供劳务部份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统一进行利润分配等分级核算是指公司范围内的各核算主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单位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其中非法律主体核算单位对本公司负责,不对外提供独立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第七条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分别配置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任免;集团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经财务负责人提名,由经营管理层办公会研究决定任免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考核任命,并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备案第八条集团公司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七)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翼页第九条集团公司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
(三)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干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销售收入和内部结算价格管理
1.集团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照本条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进行销售收入核算
2.集团公司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进行销售收入核算,为加强内部经营目标和经营责任考核,由集团公司制定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产品销售内部结算价格,实行摹拟利润第十章公司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第四十三条利润分配管理
1.集团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实现利润及及资产在依法交纳所得税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实行相对独立核算、摹拟利润考核,由集团公司进行利润汇总并制定分配方案第四十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210%.提取法定赢余公积金法定赢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比例提取,50%法定赢余公积积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可以再也不提取
3.提取任意赢余公积金任意赢余公积金的提取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十五条集团公司发生年度亏损才安国家税法规定可以用以后年度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超过弥补年限仍未补足的亏损,用公司的税后利润弥补,发生重大亏损,税后利润仍不足抵补的,由公司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的赢余公积或者备用金弥补第四十六条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将公积金转为股本,25%但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留存数额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四十七条财务部门按照财政部、证监会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年度、中期和季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和财务报告,财务部门及时编制完成年度、中期和季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开120第四十八条年度终了后日内,财务部门编制完成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部长、财务机构负责人签章,并对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随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7第四十九条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单位于每月度终了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的财务报告;10财务部应依据各单位的财务报告,于月度终了后个工作日内及时汇总或者合并编制公司的财务报告,上报董事长、总经理第五十条为了全面、详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财务部门可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辅助报表的内容、格式、编制方法、报送要求,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各子公司、独立核算部门在报送定期报告时辅助报表要随同报送第五十一条公司组织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采取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公司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等指标第十二章税务管理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税务工作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税务工作第五十三条流转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执行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法规第五十四条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集团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所得税税率及个人所得税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十三章财务审计和监督第五十五条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财务收支,有义务接受所有者、债权人的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应不断完善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审计、监督、控制机制,从而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不定期审计检查第五十七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第五十八条财务检查
1.财务检查指以查错防弊,改善管理为目的,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对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财务成果、会计记录及报告、资产状况等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所进行的检查
2.公司财务部是财务检查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公司所属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专题检查可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定期进行
3.各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组和检查人应按公正性原则进行检查,提供书面专题报告,并对检查结果负责第十四章重组清算第五十九条集团公司通过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对涉及资本权益的事项,由投资者或者授权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内部财务决策程序,并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听取重组企业的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与债权人商议,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方案
(四)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净资产作价或者折股的参考依据
(五)拟订股权设置方案和资本重组实施方案,经过审议后履行报批手续第六十条集团公司涉及重组清算的具体事项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第十五章附则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决定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六)授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财务事项;
(七)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条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集团公司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资金运行,负责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拟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参预拟订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签署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产品销售价格,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活动,审查重要财务事项及其它例外财务事项;
(四)监督检查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有效;
(五)审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负责对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任免对违反公司财务管理条例的员工有处罚建议权;
(七)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它财务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
1.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⑴集团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经营年度作为目标责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⑵集团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主要从经营现金净流量、销售收入、净利润、产品成本等方面对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下达考核目标,年底根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对发生经营性亏损的公司,集团公司将对委派的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降职、降薪、调离等处罚,提议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⑶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其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可根据《公司法》、其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各子公司发生财务事项如涉及集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议事规则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第十二条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对所在单位经营管理班子和集团公司负责业务上接受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财务机构负责人在所在单位经理或者矿长和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对本单位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财务机构及所属单位财会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各项财经制度;
(二)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遵照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财务管理办法(细则)及其它相关财务规定,组织会计核算以及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三)组织编制和执行各项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等,拟订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五统一〃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四)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日常财务开支;
(五)审核、签署财务报告,对提供的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协调财务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统筹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催促各单位降低成本、节约支出、提高效益;
(七)负责所在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税务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法规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企业的税务筹画,合法降低税务成本
(八)参预公司重大经济问题的分析与决策;
(九)在履行上述职责时,对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公司规定、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有责任向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报告,接受并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资金筹措
(一)出资入股
119800.公司设立时,股东用货币出资,家煤矿企业平均出资万元入15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2100%.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出资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4.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二)股东权益
1.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是公司的全部资产扣除全部负债后的净资产,包括股本、资本公积、赢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股东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
3.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对公司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
4.公司要定期分析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选择筹资渠道,确定最佳资本结构
5.资本公积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第十四条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货币资金的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组织好货币资金收支管理;
(二)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实行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出纳、制单、审批、复核分别设岗,实行专人负责、分工管理;
(三)公司应加强货币资金收支的计划性管理,财务部应编制月度(或者季度)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以批准的资金月收支计划为依据,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对货币资金实行总量控制,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必须加强对资金划出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库存现金使用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的统一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并严格按库存限额掌握使用现金,不许挪用、私分现金,不许借用账户套取现金公司各部门不得截留、坐支现金
(二)建立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的现金出纳和会计工作,必须严格分开,实行内部牵制一切货币的收支、物资进出以及会计手续的处理,都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以便彼此制约,互相监督
2.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财务总账核对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如有溢余或者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财务机构负责人处理,财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认真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
4.现金出纳因公外出,由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按照现金管理制度暂时办理现金收支业务第十六条备用金及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1.年初根据各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需要及申请,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定备用金使用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年度备用金额度,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逐级审批;如年中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应说明原因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逐级审批
2.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及时归还借款按照先清后借〃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住手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等个人收入中扣回
3.各级财务部门对借用备用金的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度终了时进行当年备用金清理,并重新核定下年度备用金额度
4.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经营艰难时,可以向集团公司借备用金,各子公司使用后要按时归还第十七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关于“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伤害成员企业的利益〃的规定
(二)公司应遵循各项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并灵便运用各种结算方式,达到节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
(三)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需开设银行账户的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各单位银行账户余额不得超过核定数额
(四)财务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存情况月度终了,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财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第十八条内部资金管理(-)资金集中管理
1.集团公司内部资金实行集中控制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集团公司的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并按指定用途使用,并严禁和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属集团公司集中控制的资金包括统一销售回收的货款其余款项由各单位收取,并按规定统一存入集团公司银行账户
2.集团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实行相对独立核算,模拟利润考核,对维简费和安全费实行部份集中和计划管理;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但权属不变
3.集团公司负责集中控制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即负责资金的存贷、结算、对账、计划和划拨等工作
4.集团公司内吾陂照〃先存后用、不许透支、计划控制、严格审批〃的原则,审批办理货币资金拨付
(二)资金计划管理集团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计划分周计划和月计划在周计划中,因生产经营急需和有大额度资金支付时,必须在资金使用的前周星期三前报送追加或者调整预算,报送和审批程序按资金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生产经营资金的控制做好资金需求和资金保障能力的平衡集团公司财务部要对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做好年度和月度资金需求和资金保障能力的平衡测算,并以当期收入为起点,下达资金保障能力,生产技术部、机运部、工程管理部、物资供应部、采管中心等相关部门在资金保障能力范围内,做好物资需求计划、招标、采购和生产任务的安排等工作,实现投入与产出资金需求与保障能力的闭环控制;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要加强对投资的资金控制和维持生产经营运转的资金控制工作
(三)资金的审批和支付
1.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支付集团公司和集团内部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的结算,通过集团公司和集团结算中心办理结算办理结算时由收款单位为发起方,收款单位凭相关结算单据提交结算中心,经结算中心审核后办理
2.1集团公司对外资金支付对外资金支付一次在万元(含)以下的由1-5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审批;万元(含)以内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5-1010万元(含)由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万元以第四章定资产管理第十九条定资产标准集团公司对凡使用期限在年以上的房上逐级签署意见后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屋、建造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2,000具等,列入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列为固定资产核算同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干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