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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国交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化“以人为本,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用好综合管理体系和安全信息化平台两个抓手,抓好分包模式管理、技术方案管理和协作单位管理三个“本质安全”的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中国交建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中国交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所属各单位应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中国交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王海怀副总裁副组长王建总裁助理、安全总监、路桥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赵喜安总裁助理、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周静波总裁助理、港航疏浚事业部总经理成员冯锡荣办公厅主任孙国强总裁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杨永胜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朱宏标财务资金部总经理杜胜熙企业文化部总经理李庆伟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总经理张鸿文港航疏浚事业部执行总经理郭大慧路桥轨道交通事业部执行总经理陈琦装备制造海洋重工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富宁投资事业部执行总经理陈重海外事业部总经理陆伟强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姚彦敏机关工会主席杨志超团委书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交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常福立任联络员(电话01任82016861,传真010-82016854)
三、重点内容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国资委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内部职能分工,本次专项行动将根据不同业务领域特点,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一)投资(房地产)业务
1.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完整的
2.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部安全质量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
3.项目建设期,使用本单位监理,出现监管失控的
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6.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或不符合规定的
(二)建筑施工业务
1.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2.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特种作业人员无相应资质证书的
5.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
6.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等工作不到位的
7.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
8.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装备制造业务
1.未定期开展粉尘、可燃气体防爆检查,或未采取防控措施的
2.生产场所、电气设备、工艺设备不符合相关规定,未采取相应防雷、防静电、防毒等措施的
3.有限空间作业,擅自更换或停用通风设备的
4.未取得动火证,擅自在危险场所明火作业的
5.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实施步骤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安排部署、上下联动(即日-9月下旬)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中国交建将在近期开始的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重点抽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其他业务领域也将陆续开展抽查、督查等工作,实现上下联动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io月上旬-n月中旬)中国交建将全面开展抽查、督查,特别是对今年曾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进行“回头看”,对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该停工的停工,该亮“红灯”的亮“红灯”,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底考核挂钩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H月下旬-12月上旬)各单位要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相关事业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排查、确认,确保整改闭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打非治违行动作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各事业部承担相应职责,投资事业部和房地产事业部负责投资(房地产)业务,港航疏浚事业部和路桥轨道交通事业部负责所辖业务领域的建筑施工业务,装备制造海洋重工事业部负责装备制造业务,海外事业部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参考国内要求实施
(二)突出重点,整改到位各单位要结合整治重点,深入查找自身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管理的不足,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一定要立刻整改到位,绝不能留任何死角、漏洞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于不认真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单位,以及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中被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查出较大问题的单位,中国交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并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中国交建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