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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XXXX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学校公共利益的权力;为保障教师教育学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权力和权利;为维护学生各项合法权益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与侵权行为,尤其是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和侵权的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的伤害;为有利于调整师生关系,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特制订本制度
一、惩戒对象
(一)惩戒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为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惩戒的对象只能是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而不能是学生个人或其身体、心灵惩戒的目的在于促进合规范行为的产生,是为教育学生,因此,“对事不对人”是一条基本原则
(二)学生越轨行为是指学生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在学校中是指学生的行为规范、班规校规等,这些规范传达着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和规范性的要求
(三)学生在校内的越轨行为的类别
1.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
(1)携带危险品入校危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鞭炮、弹弓、毒品、烟酒、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和昆虫等,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各种动物和有对人体导致伤害的植物,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穿着或者携带有暴力或者色情服装、携带含有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器具或图书、音像资料
(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3)打架和斗殴,并导致后果的
(4)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5)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散布宗教迷信;传播恐慌性言论;恶意诽谤他人
(6)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
(7)传播他人隐私,导致伤害的
(8)因不遵守公共秩序而导致他人伤害的
(9)异性间有伤风化的言行
(10)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不配合学校和教师对越轨行为实施调查或者做伪证的
2.个人的低价值行为
(1)上课不专心
(2)不做或者抄袭作业
(3)迟到或旷课、逃学
(4)考试作弊
(5)严重撒谎,瞒骗家长和老师
(6)吸烟、喝酒
(7)无辜不参加学校和教师指定的教育活动
(四)确定惩戒对象的其前提是,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规范,而且造成了或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教育影响,不惩戒就无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就不能保证学生个体的教育利益及健康发展在判定学生越轨行为时,应参照如下要件
1.该行为已经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该行为已经导致一定的破坏性
3.该行为属于学生本人自身过错与过失
4.越轨行为系学生个体所为,而越轨者有能力控制其行为的发生与发展惩戒对象的构成必须满足上述四个要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惩戒权才有行使的必要
二、惩戒的形式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越轨行为作出惩戒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选择的惩戒方式如下
1.言语责备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2.隔离措施将学生从其扰乱背景中分离出来以控制学生的行为如让学生坐到教室的一个固定角落或窗口听课被隔离的学生不应被剥夺受教育权,且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3.剥夺某种特权被剥夺的特权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
4.没收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5.留校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并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为前提
6.警告较严重的责备方式,属于全校范围内的惩戒批评方式
7.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越轨行为严重时的惩戒方式,以造成学生日后进入社会的实质性障碍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
8.停学和停课将学生排除于学校教育活动之外的一种惩戒手段停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须经学部或者学段主管批准停课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批准权在分管校长三天以上的则应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教师有权实施1—5项惩戒形式,学校有权实施6—8项惩戒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