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电气设施
二、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三、宿舍内除允许使用专线夏冬季降温和取暖(每间房间只允许使用一台不超过的电暖气或空调夏季降温),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2KW2P行为,如用手机充电、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移动通信设备充电只允许在专用充电柜内充电,楼道里紧急应急照明设备禁止接任何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人民币幽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四、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五、当宿舍内的灯具、供电专线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220V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六、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
七、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项目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