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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对项目部进场安全总交底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爱护国家、企业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当进行,各工程部必需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爱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工程部要听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程部负责人必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加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爱护力量,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工程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工程部的负责人必需检查详细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常常性的催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工程部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负责工程部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托付管理手续工程部负责人和被托付管理的人员,应常常检查催促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工程部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工程部负责人应定期参与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工程部在施工期间必需接受公司的检查、催促和指导同时公司应帮助各工程部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工程部必需限期整改
七、工程部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备、操作设备装备、工具等必需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刻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工程部无力量落实整改的,应按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工程部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公司提供的机械装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运用前,各工程部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运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运用
九、工程部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备、装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备、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撤除、变动如需撤除变动的,必需经监理或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实行必要、牢靠的安全措施方可撤除
十、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需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装备的人员,擅自操作运用电器、机械装备
十一、各工程部必需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晚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运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需采纳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二、运用电器装备时,在运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运用规定的,应按时提出并应主动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前方准运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装备
十三、在施工过程中,应留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备、装备的爱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实行停止施工的爱护措施,并按时向业主汇报
十四、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程部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按时组织抢救伤员、爱护现场,并立刻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约束职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工程部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按规定的地点作为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放到指定地点,并自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交底方单位名称交底人接受交底方工程部名称:工程经理安全员: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