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参加知识考试,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监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第三条监考人员作为维持考场秩序和考场纪律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考试作弊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专业承包一级、以及未分资质等级的专项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参加知识考试第二章考试试卷第五条考试试卷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五种题型第六条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为使考试科学化、规范化,考试要建立统一的试题库,题库要不断更新和充实第七条A试卷法规占60%左右,管理占20%左右,技术占20%左右;B试卷法规占20%左右,管理占60%左右,技术占20%左右;C1试卷法规占30%左右,管理占30%左右,技术占40%左右;C2试卷法规占20%左右;管理占20%左右,技术占60%左右第八条考试试卷的题目,应从试题库中,按相应的比例随机抽取按照考试时间的要求,在考试前完成组卷和打印工作,并密封装袋,确保试卷质量和安全第九条制作好的试卷,院校要做好密封和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第十条每次考试试卷种类和数量,要依据考核申请人员种类和数量配置第十一条同次考试,同一类别的考试试卷,在确保考试题目相同,顺序不同的情况下,要配置至少3套试卷第十二条同一类别考试试卷要以梅花桩形式发放,防止相互抄袭第三章考试组织第十三条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知识考试的,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通过《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考核申请人员信息,通过系统打印申报资料;
(二)地方一级企业考核申请人员经企业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合格
(三)中央企业和地方一级企业考核申请人员的网上材料和书面材料经协会能力考核审查合格第十四条经能力考核合格后的申请人员,协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院校安排知识考试院校应严格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做好考试和监考工作第十五条院校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每次考试要派专人到考场监考,加强巡考,确保考试纪律监考人员不得参加培训授课,做好考试试卷的保密工作第十六条参加知识考试的人员,由所在企业通过《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导出考试人员信息,再将导出的信息上传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考证打印系统》,并打印出带照片的准考证第十七条考试时间为2小时,闭卷书面考试,60分及格第十八条协会要做好考试的巡考工作,要派专人到考场巡考第四章考场规定第十九条考场要同时满足各类别考试人员就座,确保单人单桌第二十条考场要按照A、B、Cl、C2类别分开布置,考试人员要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座位的右上方,以备监考老师查验第二十一条考试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开考后30分钟内,不允许考试人员离场第二十二条考试人员参加考试须持网络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不允许参加考试第二十三条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卷,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应责令考生交卷,仍不交卷者按“零分”处理第五章监考第二十四条考试前,监考人员要将试卷在考场当众拆封,并在考场,抽取一人,在档案袋上签好试卷密封记录第二十五条监考人员要逐个认真检查考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查验是否为本人参加考试,禁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在发卷前统一要求禁止带入考场的书物第二十六条分发试卷前,监考人员应向考试人员宣布考场规则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必须告知考试人员核实考试试卷是否与考核申请类别一致,提醒考生在试卷和答卷上写明考试类别、企业名称、身份证号、姓名第二十七条监考人员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和抄袭现象时,应提出口头警告并予制止对无视警告的,应停止其考试,责令其立即退出考场,在试卷上记以作弊和违规标记,做好监考记录第二十八条监考人员不得迟到、缺席、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监考期间,关闭手机,集中精力第二十九条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第三十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点试卷和答卷,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考试记录单,将试卷、答卷和考试记录单装袋保管好并带回院校第六章考试违纪处理第三十一条监考人员发现有不按监考人员要求就座的,在考场内吸烟不听劝阻的,不按时交卷或停止答卷后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的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立即给予制止、警告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经批评仍不改正的,应立即停止其考试,责令其立即退出考场,考试成绩记零分第三十二条监考人员发现有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夹带、交谈等作弊行为,在收缴证物的同时,告知考试人员本人,应立即停止其考试,责令其立即退出考场,考试成绩记零分,并在试卷上记“作弊”字样第三十三条监考人员发现有窃卷、换卷、代考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其考试,责令其立即退出考场,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在试卷上记“违规”字样违规人员,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三类人员考核第七章阅卷第三十四条考试结束后,院校应及时组织阅卷阅卷、评卷工作要认真、细致、公正、准确,参加阅卷、评卷的人员要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阅卷,并做好签名第三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干涉阅卷、评卷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成绩第三十六条阅卷后,院校应将考生成绩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到《人员备案表》中,及时发送电子材料至协会成绩一旦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第三十七条院校应将考试试卷及答题纸、成绩保存好,以备查阅留存期限为一年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考试其他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