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长春当兵的基本要求长春入伍的基本要求
一、年龄要求
1.男性应该在19-26周岁之间,女性18-25周岁之间,士官20-28周岁之间;
2.未婚青年男性有效居住证及身份证才可以申请入伍;
3.已婚男性有效身份证及结婚登记证明才可以申请入伍;
二、性别要求
1.正式役男性,女性只能从事文职或者罩事行政工作;
2.士官除原规定外,还可以男女各类士官单位;
三、身体要求
1.体重男性不得超过58公斤,女性不得超过50公斤;
2.身高男性不得少于160厘米,女性不得少于155厘米;
3.视力两眼都不低于
4.0的裸眼视力;
4.听力必须具备正常的听力;
5.体质必须达到军官考核要求;
四、学历要求
1.中专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等学历的外国留学生;
2.凡是未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需要提供入学时的登记表、学籍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3.技校、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自考、职称考试和外语等级考试等不符合要求;
五、犯罪记录要求
1.要求未有过重大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贝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
2.必须有三年以上良好社会信用记录;
3.未受过判刑、受过刑事拘留、警告、处罚等,或者逃避、争斗、打架、持械、徒手殴斗未受到行政处罚等;
4.未曾因犯法而被剥夺公民权利;
五、经济状况要求
1.要求有满足国家征兵规定的经济担保体系;
2.贫困户凡是有一定财政收入来源,或者有家庭保障人可以担保者,均可以参加入伍;
3.家境贫困的士官候选人,如果能够持有有效的有效的经济担保证明,也可以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