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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白酒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白酒厂设计防火标准》、《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白酒已建、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技改工程下同)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打击非法违规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定遏制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酒类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酒类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摸清园区白酒生产、储存企业的根本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建立隐患治理计划和措施,落实隐患治理进度、经费、措施和责任,确保隐患整改率到达XX%
(二)把握园区酒类生产企业的安全运行状况及装备设备的运行情况,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设备,提升酒类生产企业的本质安全
(三)进一步落实酒类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准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隐患排查,按时发现、消退隐患
(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违规新、改、扩建的酒类生产建设工程依法立案查处并落实整改,标准建设工程的安全答应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使园区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我市白酒主导产业提档晋级,完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整治内容(-)企业常规自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运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情况
5、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教育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运用情况
6、安全检查情况(包括企业内部组织的日常检查、月检、季检、年检)及检查台帐建立和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7、装备设备之间及装备设备与外界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情况
8、重要设备、装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检修情况及特种装备设备、管道管线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二)部门重点督查园区成立临邛工业园区白酒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布置,细心组织,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1、人员持证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2、在建工程安全“三同时”合法性情况是否办理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报告是否按时备案或报批,是否进行了安全设备设计、编制了安全设备设计专篇,是否根据批准的安全设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主要安全设备建设运用等情况
3、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否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是否检测,对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是否进行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病体检,并照实告知职工,是否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设置职业危害告知栏和警示标志,制定职业危害操作规程等
4、酒库、酒罐、原材料库安全设置和管护情况
(1)罐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内部防火间距、安全设备、消防设备、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原材料、酒库分类储存,专人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6)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火、防爆、防寒、防冻、防高温、防中毒、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锅炉与起重机械等特种装备产品合格证、运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6、变配电系统变配电室的地理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门应向外开,地面铺设绝缘橡皮垫等
四、工作布置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底)园区已建、在建生产白酒生产企业请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逐一排查摸底并登记(详细见附件2白酒企业安全生产根本情况摸底表)管委会将依据企业上报的调查表建立健全酒类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和酒类生产企业安全答应工作情况台帐,将排查摸底情况告知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将隐患摸底情况上报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管委会初查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30)酒类生产企业要严格根据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以及调查摸底时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刻落实整改,较大、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刻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园区管委会综合部牵头,规建部及投资服务二局协作,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若干行动小组,将对相关酒类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展情况开展常常性的监督检查、指导,催促各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立刻上报市安监局,并挂牌督办,专人跟踪治理,整治验收销案,催促企业落实整治进度、经费、监控措施和责任,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催促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0日)
1、催促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中旬)市安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园区酒类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催促检查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园区初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重大隐患的限期整改和应急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但凡在本次督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程序下达相关的执法检查文书,并限期整改
2、整改落实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重点催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赐予相应惩罚
五、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园区内各企业要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企业安全活动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写企业根本情况调查表,按时上报自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须按时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做好记录,并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严峻危及安全的,立刻停产整改,并在规定期限时间进行复查并主动协作园区管委会、安监、建设等部门深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上报调查表请园区内白酒生产企业务必于20XX年3月23日前将《白酒企业安全生产根本情况摸底表》(附件2)填好并盖章后,上报园区管委会综合部联系人王梦棠;联系电话8874129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