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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某县水上安全大排查大执法实施方案为切实强化我县水上运输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针对安全检查中排查的安全隐患,经县政府研讨,确定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行动为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水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主线,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落实年”的有关要求,重点排查和整治一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坚定杜绝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削减一般事故和自然灾害损失,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认真落实水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水上安全管理实际,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对运输企业、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船主、船员及码头业主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水上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标准,使水上运输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章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四、整治范围
(一)整治区域本辖区XX水域
(二)整治主要对象一是检查水路运输企业、运输船舶,特别是“四客一危”的水路运输企业及营业资质二是采砂船舶是否持有海事机构核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答应证》和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采砂作业三是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按时发现、按时制止堵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四是船舶超载运输(包括客渡船、砂石船舶)五是在严禁夜间航行的通航支流水域航行的船舶六是运输船舶是否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足额配备适任船员七是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航行资料及船证相合情况八是砂石码头是否根据港口法的相关规定取得港口经营答应证,是否取得水域安全答应九是其他违法行为
五、时间步骤整治工作从20XX年7月15日开头,至12月15日结束,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8月5日为发动部署宣传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利用电视、网络、版报、简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第二阶段20XX年8月6日至25日为实施大排查阶段突出重点,细化排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重点目标逐一进行评估,根据“谁排查、谁负责”和“谁排查、谁整治、谁销号”的原则,建立完善档案,务必做究竟数清、情况明,不留空档和死角第三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10月25日为实施大整治大大执法阶段
1、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内全部从事水路运输船舶、码头和渡口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
2、全面把握辖区船舶、码头和渡口数量及标准经营情况
3、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从事水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安全培训等有关情况
4、指导、催促有关企业、码头、船舶业主及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第四阶段20XX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为集中整治验收阶段
1、在县安监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施行联合集中整治
2、组织对从事水运运输船舶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学问和船舶操作技能的培训
3、严格查验运输船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学问业务技能的培训;船舶是否根据核定的吨位装载运输;船舶是否按规定要求航行;船舶是否按规定配备船员;码头是否有经营权等违法行为第五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为“回头看总结阶段
七、工作内容-“四客一危”航运企业强化对“四客一危”航运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四客一危”水运企业配备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对近5年发生过安全事故或施行过停航、停业整顿的运输、服务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的检查必需XX%掩盖对因疏于管理,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严峻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或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水上交通和险情的船公司、船舶、港航部门要赐予停业、停航整顿处理,并由海事部门对当事船舶施行重点追踪管理,情节严峻的要将公司所属船舶全部列入重点跟踪名单对情节特别严峻或船舶公司已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其经营答应,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员和主要责任的的当事船员施行行业禁入
(二)客渡船安全连续推动客渡船改造、渡口安全条件改造和渡改桥工程重点对客渡船舶安全设备装备(如客渡船救生衣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及完好情况和签字发航、“六不发航”(即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的执法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三)货运船舶超载对辖区水域内船舶存在“大船小证”和擅自更改船舶吃水、载重线情况进行一次逐船复核排查,对擅自更改船舶尺度和船舶水尺的船舶应撤销其船舶检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加大采、运砂石船舶的检查整治,对证照和安全装备不齐、采挖区域变更及超载行为进行制止、收正和打击
(四)水域无证船舶和农民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严查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夜间航行、挤占客渡船码头和占据航道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对群众出行确有需要的且船舶技术条件根本满意安全要求的,对其进行技术评估,催促其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后完善有关检验、登记和劳动手续,并对船员进行培训I、考试、发证;对的确不能满意安全要求的船舶要坚定淘汰,以保证当地群众出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水上交通应急救助预案和应急装备针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对水上交通应急求助预案、应急物资、装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快速完善应对水上交通突发大事的处置工作预案
(六)水上交通汛期安全根据水上防汛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好客渡船减载、停航封渡和船只停靠等各项工作,重点跟踪检查渡口船和港口码头的防洪情况,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对港口码头、航道和运输筹办的影响,确保水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