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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设置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结构不断优化,各级政府积极设置各种行政区,以实现城镇化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促进社会和经济空间的信息化和市场化,以及增强城市对外经济交流的能力,市辖区的设置就显得尤为重要市辖区的设置,要考虑到城乡结构、交通网络、经济空间的完善度以及与现有的政府区域的衔接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一般可以把设置市辖区的标准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地域规模设置市辖区要考虑地域规模,针对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宜的地域规模,解决地域结构脆弱性,使城镇和农村都能得到满意的发展,避免过大或过小的地域规模,从而获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大效益二是人口规模人口规模是确定行政区域的重要标准,可以采取“适量组合”的原则;即以较大的行政区域来满足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经济空间的发展需求,以及加快城镇化进程;以较小的行政区域来满足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三是地形因素地形因素是影响设置市辖区的重要因素,应考虑行政区域的自然规模,根据对地形的分析判断,尽量避免行政区域在高原、山脉、河流和湖泊等地理位置处,以免影响行政区的衔接性,以及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四是服务范围设置市辖区在实施行政职能服务的时候,应考虑行政服务范围是否太大或太小,要求行政服务半径在合理范围内;在确定行政服务范围时,要考虑行政区域人口、经济实力、行政职能机构的实力、地形和交通网络的发达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只有当这些要素相结合,才能使市辖区设置具有完善性,为政府各项政策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化城乡结构、建设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总而言之,市辖区的设置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来进行,以使各级行政区域能够形成紧凑的组织架构,使政府职能机构能够健全有效地完成公共管理任务,有助于加快城乡结构调整,满足当前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