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小区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辖本小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汽车管理规定第一条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物业辖区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第二条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入车场库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公里5第三条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第四条业主(住户)的车辆必须在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购买车位(库)的业主(住户),凭购买合同到管理处办理停车证第五条没有购买车位,又没有租赁车位的车辆,进入辖区,由保安员开出《车辆进出卡》,并登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保安员收回《车辆进出卡》,并按规定收费第六条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门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仍烟头杂物第七条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二、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第一条进入辖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乱停乱放,按指定的地点停放第二条业主(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要到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然后凭证按固定车位停车第三条摩托车、自行车要按固定的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占用他人的车位,没有租车位的摩托车,保安员对其锁车第四条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