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校内资助专项资金提取使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校内事业单位收入3%—5%的资助金专项提取和使用,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工作,为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确保学生不因为贫困而失学,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走访、资助困难家庭学生以及节日困难家庭学生慰问
2.建档立卡、残疾、孤儿等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减免
3.学生奖品购买
4.学生助学金
5.学生查体
6.贫困学生走访误餐及交通补助
二、适用条件
1.公正、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在全县、全市统考中成绩较好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被学校处分记录
三、评选办法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资助文件及通知精神,学生申请、入户走访,严格执行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审制度
2.优秀新生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高一新生,根据家庭情况和中考成绩,一次性给予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的对于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的学生,给予减免学杂费补助
四、补充说明
1.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