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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修订稿)》的修订说明为加快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供应,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龙华区实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修订形成了《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修订稿)》现就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依据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
[202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0]49号)等为依据
二、修订背景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区规范性文件《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对《遴选办法》开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遴选门槛,保障公平竞争
三、主要修订内容《遴选办法》第四条中针对区内企业、区外企业、新成立企业等不同类别意向用地单位关设立了产值/营业收入/营业额/商品销售额、收入法增加值、纳税额等不同的遴选条件,涉嫌违反商叩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对夕卜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不给予与本地经营者同等待遇为保障公平竞争,该条款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