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持一定的基数供住院患者临床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管,一份由科室保管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保存,药瓶内不得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已保持规定的基数,保持随时可用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7)药品应储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免保持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8)药房应及时响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