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关于对通学生来校参加晚自习的协议根据学校安全责任状中的“十不准”第九条规定“不准通学生来学校参加晚自习”但应部分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的强烈要求,结合年级的实际情况,特订立如下协议、凡要求来校参加晚自习的通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1名同意,并保证在来去学校的路上,一切安全责任自负、学生持家长签名同意的申请书找班主任批示,交班长统一收集到年级2审查登记,年级将按寄宿生晚自习的管理要求进行考勤、申请并得到批准到校参加晚自习的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3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并在晚读前完成班干部凭班主任批示交年级登记,否则按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协议、申请并得到批准到校参加晚自习的学生,下晚自习后必须按时到家,不4得在路上逗留,更不得进网吧及各种娱乐场所,或擅自在外留宿、凡未办好晚自习申请者,按照学校规定不得来校参加晚自习5附申请书(学校和本人各留一份)我申请到学校参加晚自习并且保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注意来校往返路上的安全,若有违反,一切责任由家长及本人负责申请人年月日家长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班主任意见年月日年级主任批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