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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拟稿:
一、总则
1.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建立长效的管理制度,根据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安全费用使用的全部部门或人员
1.3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
3.1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支出[不含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
1.
3.2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运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技术支出;
1.
3.3配备、更新、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1.
3.4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1.
3.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
1.
3.6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
1.
13.7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1.4每年年初由安全部门牵头与生产、技术、设备、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的使用计划,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的计划发到相关的部门、车间,各相关部门人员应相互配合执行;
1.5积极配合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
二、费用的提取办法
1.21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1.
3.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
2.35%提取;
1.
4.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
1.25%提取;
1.
5.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
0.25%提取;
1.
6.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1.
7.5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三、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
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3.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3.3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3.4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3.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3.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3.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3.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
3.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3.10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4.1所有涉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均应取得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是凭证;
4.2员工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如有),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除此外的其他员工福利等不得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4.3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资金直接转入下年度使用如当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出现赤子(即当年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加上年初结余小于年度实际支出)的,应当于年末补提安全生产费用;
4.4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度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直至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当年实际使用的安全费用不足年度应计提费用金额的60%时,需要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还应当于下一年度4月底前提交董事长审议并说明情况,并提交政府监管部门;
4.5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不受产权转让、公司制改等股权变更的影响,结余费用应当按照本办法继续使用;
4.6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依法清算的,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4.7会计在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4.8当安全费用财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时,应该依法进行调整并通告涉及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所有人;
五、相关记录
5.1年度生产费用使用计划TL-AF-
20230015.2安全经费支出明细TL-AF-
20230025.3职工工伤、社会保险、职工安全责任保险交付凭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苏州市XXXXXX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