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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技术条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1主要工作过程起草(草案、调研)阶段由许继集团完成草案的调研和起草征求意见阶段*其中,家单位共提出条意见或建议(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740送审阶段报批阶段*工作组按照会议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整理和完善,于年月形成XX XX了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及其它相关文件,报至专业分会XXXX随着大功率电力电子变流技术的迅速发展,国内外开展了以IGBT器件为基础、具备牵引/回馈双向变流功能的新型牵引供电装置的技术研究,以改善牵引网的电压波动,降低中压环网的谐波含量,提高整个供电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牵引供电系统能耗为基本目标,最终完全取代传统的牵引整流机组、逆变回馈装置及无功补偿装置,实现供电系统的优化升级,使供电系统更加简洁,占地及投资明显降低,节电能效更优,特制订本技术条件2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由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地铁院电化分院、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及股份有限公司、恒信电气有限公司、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广州石油化工学院、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共同负责起草主要成员姚为正、张海龙、胡四全、文II刚、牛化鹏、刘宏泰、郝晓平、李英锋、李洁、冯剑冰、徐钦伟、李福川、邓肖燕、刘炜、王开康、叶飞、李力鹏、郑月宾、梅桂芳、崔炳涛、黄辉、耿志清、柳拉勋、王雄、刘斐、方汉学、严长辉、黄健、姜君、王忠尹超准、肖立君、何治新、李鲤鹏、赵云、王洪杰、周才发、林彦凯、孟向军、勇、段锐敏等所做的工作许继集团完成团标初稿编制,其他主要成员提出修改意见,主要由许继集团完成修改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原则许继集团以地铁再生制动回馈装置为技术基础,针对目前牵引供电系统存在的交流侧谐波含量大、功率因数低、电压调节性差、供电系统结构复杂等突出问题,依靠自身成熟的大功率变流技术和牵引供电产品设计经验,率先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的相关研究,采用模块化设计,实现功率模块冗余及均流控制,具备模块智能投入切除功能,有效提高了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在上述研究基础上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研发和试验的相关标准
2、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的运行条件、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中,可同时实现直流牵引供电、再生制动能量逆变回馈和无功补偿的双向变流装置,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运行条件、技术要求、试验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方面的内容
3、主要技术差异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双向变流装置的主要优势是采用IGBT器件和四象限PWM控制技术,允许能量双向流动,节能效果显著;具有更好的直流输出特性,牵引制动过程直流电压波动小;有功无功独立可控,具备无功补偿功能该技术的实施可完全取代目前的整流机组+回馈装置+主所SVG装置,可以极大地简化牵引供电系统的结构
4、解决的主要问题本标准明确规定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双向变流装置的系统构成、运行条件、技术要求及试验规定等,是针对目前已有相关标准的升级和补充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许继集团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联合承担了2018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地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研制与应用》项目,已开发完成4000kW功率等级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并通过了第三方型式试验,计划于2020年初在郑州地铁孟庄车辆段正式挂网试运行
四、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本标准不涉及专利问题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本标准批准发布后,经过宣贯、实施,填补了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双向变流装置无有效标准的空白,在此基础上开展地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研制,在项目系统方案研究、产品设计、产品开发、产品验证过程中,通过技术攻关,将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抢占地铁牵引供电领域的技术制高点,社会效益显著地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不仅可以用于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还可以推广到矿井架线运输系统、有轨电车、城际铁路等诸多领域,应用前景广阔积极采用该标准可以显著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产业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与国际、国外对比情况经过反复查阅,未见到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有相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本标准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属于国内领先水平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编制过程中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符合《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本标准参考了GB/T10411-2005《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标准本标准参考了CJ/T370-2011《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整流机组技术条件》标准本标准参考了GB/T36287-2018《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再生制动能量地面利用系统》标准上述标准规定了基于二极管器件的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整流机组的过载能力要求及牵引整流器和再生制动能量地面利用系统的技术参数、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本标准是在借鉴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开展基于IGBT器件的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的规范制定,是对上述标准的升级和补充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建议本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团体标准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建议本标准批准发布7天后实施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
十二、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