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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规范部内议事程序,进一步提高部内参谋咨政、协调服务能力,结合党委宣传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一章议事原则第一条班子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部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第二条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广泛征求部内人员意见后再作决策第三条必须坚持在党纪法律、学校决定及部门职能范围内进行议事活动第四条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等第六条研究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党委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安排,研究制定宣传、意识形态、大学文化建设等工作方案,组织各类专项工作的落实第七条研究决定部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事项、部内岗位职责、人员选聘和分工、科级干部职务晋升、年度考核、奖惩等问题第八条研究部内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工作,审定千元(含)2以上的采购事项第九条督促检查办公室办文、办事、办会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第十条其他需要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第三章议事规程第十一条部长办公会根据需要召开,参加人员为党委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含兼职副部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校报编辑部主任、吉大电视台副台长如遇重要情况,部长可临时决定召开第十二条部长办公会由部长或由其委托的副部长主持,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人员列席第十三条部长办公会议题可由部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也可由部长委托一名副部长征求部内其他成员意见以后确定,必要时可由部长临机确定第十四条部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由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部长同意后可提交部长办公会复议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做出的决议、决定第十五条部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有关人员对因故缺席者会前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第十六条部长办公会视议题情况,安排记录人员第四章会议其他第十七条部长办公会记录须妥善保存,年底汇总成册对重大事项的讨论记录,如有必要,应交参加会议的人员审阅并签字第十八条班子成员应按照分工及部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认真履行职责,带头自觉执行,并安排专人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第十九条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部长办公会的信息公开工作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部务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部长办公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