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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预防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响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那么,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履行相应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二、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藏,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医务科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三、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对疫点疫区规范开展消毒及技术指导
四、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有专人负责,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接诊医生应立即通知信息报告人员,信息报告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疫情处置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并配合上级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七、医院承当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八、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