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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员工工资薪金管理制度员工工资薪金管理制度「篇一」
1、目的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
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
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
1、文件的控制范围
4.
1.
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
1.
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
1.
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预支工资
5.
1、预支工资条件
5.
1.
1.
1.
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
1.
2.
1.
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
1.
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
1.
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
1.
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
2、预支工资额度
5.
2.
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
2.
2.
2.
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
2.
3.因条款
5.
1.
1、
5.
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
3、预支工资担保
5.
3.
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
3.
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
3.
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预支工资清算
5.
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5.
2、因条款
5.
1.
1、
5.
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
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6.
1、预支工资申请书
6.
2、预支款担保书员工工资薪金管理制度「篇二」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O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员工工资薪金管理制度「篇三」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资料
5.1薪资管理原则
5.
1.1业绩优先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绩效工资的比重,并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业务部门绩效工资反映为提成工资,详见各业务部门《业务提成管理规定》;后台部门的绩效工资反映为后部门的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财务部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思考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执行细则参照业务单位的《》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
1.2分享利益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I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
1.3合法性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员工工资薪金管理制度「篇四」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以200%,300%支付其工资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