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汽车租赁合约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税号:电话电话: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控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任
三、承租主要负责任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任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约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5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约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约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从合约合约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任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约规定的时间和租金货款支付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一年—月—日—年—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