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统一化
1.建筑防火管理
1.1单位新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扩建时,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或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备案或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或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备案的建设工程经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或使用,并根据公安机构消防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复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或投入使用实施新、改、扩建施工前,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1.22单位内各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供水、供电及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1.33单位内各建筑的内部装修材料和临时装饰性材料或分隔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应符合国家规定
1.4当单位租赁其他单位建筑物使用时,其租赁建筑应为符合使用功能的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在与业主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车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及职责当单位向其它机构或个人出租建筑物时,还应明确使用或租用人是其使用或租用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租赁、承包单位应遵守单位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5同一个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
2.1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2.2单位应确定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专职管理人员,每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留记录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2按照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并填写故障整改申报表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2.3消防设施、器材发现故障后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置,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
(1)专职维护人员应详细填写故障部位及故障情况,转维修单位(部门)进行维修
(2)维修单位(部门)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制定维修方案,确定是否要停用消防设备设施和维修期限,向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维修方案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维修期间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维修结束后,专职维护人员应组织验收,填写验收意见,向单位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
2.4单位应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工作正常
2.5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全面检测报告应于检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因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需要时,应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及时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11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消防安全标识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完好有效,不应遮挡,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1.2单位内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表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备设施位置、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单位内逃生门、疏散门和楼梯间的门不应被锁闭;当平时确需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时,应采取措施使之能在火灾时自动开启或无需管理人员帮助即能从内部向疏散方向方向开启
1.4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走到道等部位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1.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
4.重点工种、操作防火管理
4.1用火防火管理
(1)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单位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实施动火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防火工作,及时落实动火现场防范措施
(3)明火作业前,应清除作业现场的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火分隔等安全措施;明火作业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火种及烧尽的物品4动火审批部门应根据所审批的动火情况,组织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实施动火单位和人员落实相关规定,并填写检查记录单5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公布上墙
4.2电气防火管理1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安全技术要求,配备、设置、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及用具2单位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禁止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使用时,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备案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4配电柜周围及配电箱下方不得放置可燃物
4.3燃气防火管理1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安全技术要求,配备、设置燃气管道及器具独立燃气表间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并设置燃气报警装置及紧急切断装置
(2)制定相关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巡查,督促整改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
(3)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