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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2023年度)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无资质证书或超资质承揽工程,或将工程进行转包、《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01违法分包
3.
0.1条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
2023.
008.
04.00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一款★施工活动
2023.
008.
04.003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基础资料相关方管
2023.
008.
04.004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按要求进行考核《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类理类未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
2023.
008.
04.005《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
2023.
008.
04.006《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练从业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10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资格资质
2023.
008.
04.007人员类★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类事故除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二款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破拆机前端工作装置的作业高度低于拟拆除建筑物《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8.
04.039高度
7.
2.
1.6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40破拆机前端工作装置与拆除物安全距离不足
7.
2.
1.6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对高大建筑物、构筑物爆破拆除时,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41控制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触落震动及爆破后坐、滚动、
7.
2.
3.7条其他设备触地飞溅、前冲等危害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设施类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或使用非防《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42爆设备
7.
2.
5.2条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未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大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章,《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
2023.
008.
04.008★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3.
0.3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安全管理其他安全告对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重新组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三条第四款类管理类织专家论证;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
2023.
008.
04.009程,未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3.
0.4条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资格资质
2023.
008.
04.010人员类★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3.
0.5条,《房屋市政工程生格证书上岗作业类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三条第三款应根据各工种的作业条件和劳动环境等为作业人员配设备设施防护用品GB55023-2022《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第
2.
0.
52023.
008.
04.011备安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及时开展劳动防护用类类条品使用培训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工艺及生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体系所使用的材料和构配件,未《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模架工程)》设备设施产设备设
2023.
008.
04.012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第
4.
2.
4.3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类施类投入使用定导则》第
3.
0.6条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13进入施工现场,未提供企业标准、成果鉴定、检测报告、安全管理其他安全
3.
0.7条产品合格证,未进行专家论证类管理类《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施工现场其他可能引起公共安全,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
2023.
008.
04.
0143.
0.8条安全事故的隐患施工准备阶段方面拆除施工前,未对周边自然条件及环境状况进行调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3.
1.5条;《北京市房屋建筑
2023.
008.
04.015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7.
1.1条基础资料操作规程《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类类采用大型机械自上而下逐层破碎拆除时,未对下部结构
2023.
008.
04.
0167.
1.2条承载力进行验算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
2.
0.11条、第
4.
3.4条、第
4.
3.5条;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吊装作业区地基承载力不足,汽车吊支腿支放不符
2023.
008.
04.017《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及物料类类合要求
7.
1.3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3.
0.6条;DBU/945-201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2.
13.3条
2023.
008.
04.018未切断拆除区域内的带电电源、电线、电缆和电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设备设施其他设备
7.
1.4条及物料类设施类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023.
008.
04.019对带有电容性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对地放电《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7.
1.4条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
4.1节外电线路与现场道路设施、起重机械之间的安全距《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20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7.
1.5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采用大型机械自上而下逐层破碎拆除时,未搭设有效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21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7.
1.2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4.
0.3条;JGJ146-2013《建设工程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23条;场所环境平面布置建筑物外围及施工区域未搭设硬质围挡,未封闭作
2023.
008.
04.022DB11/945-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类类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7.
1.6条施工过程管理方面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5.
1.1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拆除施工作业顺序和方法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
2023.
008.
04.023★
7.
2.1条;求《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12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5.
1.3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24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基础资料操作规程
7.
2.1条类类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3.
0.8条;拆除工程施工中,未对拟拆除物的稳定状态进行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25测
7.
2.1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条;拆除工程施工中,对于可能倾倒的构筑物未采取加固措《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8.
04.026施
7.
2.1条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3.
0.9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8.
04.027局部拆除未对结构安全进行验算
7.
2.2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3.
0.9条;局部拆除对结构安全验算不满足要求时,未进行加固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28理
7.
2.2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地下管线、重要道路及建(构)筑物存在严重变形、《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29位移、损坏时未及时停止作业
7.
2.2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5.
3.3条;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
2023.
008.
04.030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7.
2.3条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DBH/T852-202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5章;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2023.
008.
04.03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原则
7.
2.
6.2条DB11/T852-202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
7.4节《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32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
7.
2.
6.1条制度类DB11/T852-202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
7.4节;《北京市房屋建
2023.
008.
04.033有限空间作业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7.
2.
6.1条DB11/T852-202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5章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及监护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34责任制类生产责任制
7.
2.
6.4条分类编号隐患内容依据备注一类二类DB11/T852-202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5章《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应急救援
2023.
008.
04.035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及监护人员未落实应急措施★
7.
2.
6.4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类第11条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
2.
0.2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36流动式起重机超载、超速作业
7.
2.
1.4条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
2.
0.2条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08.
04.037流动式起重机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及物料类类
7.
2.
1.4条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
5.
2.7条;拆除屋架等大型构件的吊运过程中,未采用辅助措施使《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第
2023.
08.
04.038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7.
2.
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