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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站用直流电源系统运维细则运行规定1一般规定
1.1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变电站应采用三台充电装置,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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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330kV220kV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每台充电装置两路交流输入(分别来自不同站用电源)互为备用,当运行的交流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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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入失去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交流输入供电两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应满足在运行中二段母线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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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换过程中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禁止在两系统都存在接地故障情况下进行切换直流母线在正常运行和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中,严禁发生直流母线无蓄电池组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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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行方式查找和处理直流接地时,应使用内阻大于的高内阻电压表,工具应绝缘
1.
1.52000Q/V良好使用拉路法查找直流接地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断开直流时间不得超过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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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S,好防止保护装置误动作的措施直流电源系统同一条支路中熔断器与直流断路器不应混用,尤其不应在直流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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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的下级使用熔断器,防止在回路故障时失去动作选择性严禁直流回路使用交流断路器直流断路器配置应符合级差配合要求蓄电池室应使用防爆型照明、排风机及空调,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应装在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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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门窗完好,窗户应有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蓄电池
1.2新安装的阀控密封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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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性放电试验运行了四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阀控蓄电池组正常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应控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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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23〜
2.28VXN,一般宜控制在(时);均衡充电电压宜控制为)测量电池电压时
2.25VXN25℃(
2.30〜
2.35应使用四位半精度万用表蓄电池熔断器损坏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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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蓄电池室的温度宜保持在)最高不应超过并应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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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0°C,35℃,蓄电池不宜受到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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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蓄电池室内禁止点火、吸烟,并在门上贴有“严禁烟火”警示牌,严禁明火靠近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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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电池充电装置
1.3充电装置在检修结束恢复运行时,应先合交流侧断路器,再带直流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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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对交流切换装置模拟自动切换,重点检查交流接触器是否正常、切换回路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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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运行中直流电源装置的微机监控装置,应通过操作按钮切换检查有关功能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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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各项参数的整定应有权限设置当微机监控装置故障时,若有备用充电装置,应先投入备用充电装置,并将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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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装置退出运行巡视2例行巡视
2.1蓄电池
2.
1.1蓄电池组外观清洁,无短路、接地蓄电池组总熔断器运行正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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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蓄电池壳体无渗漏、变形,连接条无腐蚀、松动,构架、护管接地良好蓄电池电压在合格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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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蓄电池编号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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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蓄电池巡检采集单元运行正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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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蓄电池室温度、湿度、通风正常,照明及消防设备完好,无易燃、易爆物品蓄电池室门窗严密,房屋无渗、漏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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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充电装置
2.
1.2监控装置运行正常,无其他异常及告警信号充电装置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出电压、电流正常充电模块运行正常,无报警信号,风扇正常运转,无明显噪音或异常发热直流控制母线、动力(合闸)母线电压、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值在规定范围内,浮充电流值符合规定各元件标志正确,断路器、操作把手位置正确馈电屏
2.
1.3绝缘监测装置运行正常,直流系统的绝缘状况良好
2.
1.
3.1各支路直流断路器位置正确、指示正常,监视信号完好各元件标志正确,直流断路器、操作把手位置正确事故照明屏
2.
1.4交流、直流电压正常,表计指示正确
2.
1.
4.1交、直流断路器及接触器位置正确屏柜(前、后)门接地可靠,柜体上各元件标志正确可靠
2.全面巡视
2.2全面巡视在例行巡视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仪表在检验周期内
2.
2.11屏内清洁,屏体外观完好,屏门开、合自如
2.
2.2防火、防小动物及封堵措施完善
2.
2.3直流屏内通风散热系统完好
2.
2.4抄录蓄电池检测数据
2.
2.5特殊巡视
2.3变电站所用电停电或全站交流电源失电,直流电源蓄电池带全站直流电源负载期间
1.
3.1特殊巡视检查)蓄电池带负载时间严格控制在规程要求的时间范围内a)直流控制母线、动力母线电压、蓄电池组电压值在规定范围内b)各支路直流断路器位置正确c)各支路的运行监视信号完好、指示正常d)交流电源恢复后,应检查直流电源运行工况,直到直流电源恢复到浮充方式运行,方可e结束特巡工作出现直流断路器脱扣、熔断器熔断等异常现象后,应巡视保护范围内各直流回路元
2.
3.2件有无过热、损坏和明显故障现象维护3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
3.1一组阀控蓄电池组
3.
1.1)全站仅有一组蓄电池时,不应退出运行,也不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电流放a Lo出其额定容量的50%o)在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不应低于b2VXNo)放电后,应立即用电流进行限压充电一恒压充电一浮充电反复放充)次,c L(2〜3蓄电池容量可以得到恢复)若有备用蓄电池组替换时,该组蓄电池可进行全核对性放电d两组阀控蓄电池组
3.
1.2)全站若具有两组蓄电池时,则一组运行,另一组退出运行进行全核对性放电a)放电用恒流,当蓄电池组电压下降到或单体蓄电池电压出现低于时,b
161.8VXN
1.8V停止放电)隔()后,再用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一恒压充电一浮充电反复放充()c1~2h2〜3次,蓄电池容量可以得到恢复)若经过三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其额定容量的以上,则应安排d80%更换表阀控蓄电池在运行中电压偏差值及放电终止电压值的规定1标称电压)(V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2V6V12V运行中的电压偏差值±
0.05±
0.15±
0.3开路电压最大最小电压差值
0.
030.
040.06放电终止电压值
1.
805.
251.75x
310.
51.75x6蓄电池组内阻测试
3.2测试工作至少两人进行,防止直流短路、接地、断路
3.
2.1蓄电池内阻在生产厂家规定的范围内
3.
2.2蓄电池内阻无明显异常变化,单只蓄电池内阻偏离值应不大于出厂值虬
3.
2.310测试时连接测试电缆应正确,按顺序逐一进行蓄电池内阻测试
3.
2.4单体蓄电池电压测量应每月至少次,蓄电池内阻测试应每年至少次
3.
2.511电缆封堵
3.3应使用有机防火材料封堵
3.
3.1孔洞较大时,应用阻燃绝缘材料封堵后,再用有机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3.
3.2指示灯更换
3.4应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已断开,用万用表测量接线柱(对地)是否已确无电压
3.
1.1拆除二次线要用绝缘胶布粘好并做好标记,防止误搭临近带电设备,防止恢复时
3.
1.2错接线应更换为同型号的指示灯
3.
1.3更换完毕后应检查接线牢固、正确
3.
1.4蓄电池熔断器更换
3.5蓄电池熔断器损坏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更换
3.
5.1检查熔断器是否完好、有无灼烧痕迹,使用万用表测量蓄电池熔断器两端电压,电压
3.
5.2不一致,表明熔断器损坏应更换为同型号的熔断器,再次熔断不得试送,联系检修人员处理
4.
5.3采集单元熔丝更换
3.6应使用绝缘工具,工作中防止人身触电,直流短路、接地,蓄电池开路
3.
6.1更换熔丝前,应使用万用表对更换熔丝的蓄电池单体电压测试,确认蓄电池电压正
4.
6.2常更换的熔丝应与原熔丝型号、参数一致
5.
6.3旋开熔丝管时不得过度旋转
6.
6.4熔丝取出后,应测试熔丝是否良好,判断是否由于连接弹簧或垫片接触不良造成电压
7.
6.5无法采集红外检测
3.7检测范围包括蓄电池组、充电装置、馈电屏及事故照明屏
3.
7.1重点检测蓄电池及连接片、充电模块、各屏引线接头各负载断路器的上、下两级的
4.
7.2连接处典型故障和异常处理4直流失电处理
1.1现象
1.
1.1)监控系统发出直流电源消失告警信息a)直流负载部分或全部失电,保护装置或测控装置部分或全部出现异常并失去功能b处理原则
4.
1.2)直流部分消失,应检查直流消失设备的直流断路器是否跳闸,接触是否良好检查无明a显异常时可对跳闸断路器试送一次)直流屏直流断路器跳闸,应对该回路进行检查,在未发现明显故障现象或故障点的情况b下,允许合直流断路器送一次,试送不成功则不得再强送直流母线失压时,首先检查该母线上蓄电池总熔断器是否熔断,充电机直流断路器是否C)跳闸,再重点检查直流母线上设备,找出故障点,并设法消除更换熔丝,如再次熔断,应联系检修人员来处理)如果全站直流消失,应先检查充电机电源是否正常,蓄电池组及蓄电池总熔断器(断路d器)是否正常,直流充电模块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降压硅链是否正常)如因各馈线支路直流断路器拒动越级跳闸,造成直流母线失压,应拉开该支路直流断路e器,恢复直流母线和其它直流支路的供电,然后再查找、处理故障支路故障点)如因充电机或蓄电池本身故障造成直流一段母线失压,应将故障的充电机或蓄电池退出,f并确认失压直流母线无故障后,用无故障的充电机或蓄电池试送,正常后对无蓄电池运行的直流母线,合上直流母联断路器,由另一段母线供电)如果直流母线绝缘检测良好,直流馈电支路没有越级跳闸的情况,蓄电池直流断路器没g有跳闸(熔丝熔断)而充电装置跳闸或失电,应检查蓄电池接线有无短路,测量蓄电池无电压输出,断开蓄电池直流断路器合上直流母联断路器,由另一段母线供电直流系统接地处理
1.2现象
4.
2.1)监控系统发出直流接地告警信号a)绝缘监测装置发出直流接地告警信号并显示接地支路b绝缘监测装置显示接地极对地电压下降、另一级对地电压上升C)处理原则
5.
2.2)对于直流系统两极对地电压绝对值差超过或绝缘降低到以下直流a220V40V25k QJ10V系统两极对地电压绝对值差超过或绝缘降低到以下,应视为直流系统接地20v15k)直流系统接地后,运维人员应记录时间、接地极、绝缘监测装置提示的支路号和绝缘电b阻等信息用万用表测量直流母线正对地、负对地电压,与绝缘监测装置核对后,汇报调控人员)出现直流系统接地故障时应及时消除,同一直流母线段,当出现两点接地时,应立即采c取措施消除,避免造成继电保护、断路器误动或拒动故障直流接地查找方法及步骤如下)发生直流接地后,应分析是否天气原因或二次回路上有工作,如二次回路上有工作1或有检修试验工作时,应立即拉开直流试验电源看是否为检修工作所引起)比较潮湿的天气,应首先重点对端子箱和机构箱直流端子排作一次检查,对凝露的2端子排用干抹布擦干或用电吹风烘干,并将驱潮加热器投入)对于非控制及保护回路可使用拉路法进行直流接地查找按事故照明、防误闭锁装3置回路、户外合闸(储能)回路、户内合闸(储能)回路的顺序进行其他回路的查找,应在检修人员到现场后,配合进行查找并处理)保护及控制回路宜采用便携式仪器带电查找的方式进行,如需采用拉路的方法,应4汇报调控人员,申请退出可能误动的保护)用拉路法检查未找出直流接地回路,应联系检修人员处理当发生交流窜入问5题时,参照交流窜入直流处理充电装置交流电源故障处理
4.3现象
4.
3.1)监控系统发出交流电源故障等告警信号a)充电装置直流输出电流为零b)蓄电池带直流负荷c处理原则
5.
3.2)一路交流断路器跳闸,检查备自投装置及另一路交流电源是否正常a)充电装置报交流故障,应检查充电装置交流电源断路器是否正常合闸,进出两侧电压是b否正常,不正常时应向电源侧逐级检查并处理,当交流电源断路器进出两侧电压正常,交流接触器可靠动作、触点接触良好,而装置仍报交流故障,则通知检修人员检查处理)交流电源故障较长时间不能恢复时,应尽可能减少直流负载输出(如事故照明、、在c UPS线监测装置等非一次系统保护电源)并尽可能采取措施恢复交流电源及充电装置的正常运行,联系检修人员尽快处理)当交流电源故障较长时间不能恢复,应调整直流系统运行方式,用另一台充电装置带直d流负荷)当交流电源故障较长时间不能恢复,使蓄电池组放出容量超过其额定容量的及以上e20%时,在恢复交流电源供电后,应立即手动或自动启动充电装置,按照制造厂或按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方式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充电模块故障处理
4.4现象
4.
4.1)充甩装置充电模块故障信息告警a)故障充电模块输出异常b处理原则
5.
4.2)检查各充电模块运行状况a)故障充电模块交流断路器跳闸,无其他异常可以试送,试送不成功应联系检修人员处理b)故障充电模块运行指示灯不亮、液晶显示屏黑屏、模块风扇故障等,应联系检修人员处c理直流母线电压异常处理
4.5现象
4.
5.1)监控系统发出直流母线电压异常等告警信号a)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者过低b处理原则
5.
5.2)测量直流系统各极对地电压,检查直流负荷情况a)检查电压继电器动作情况b)检查充电装置输出电压和蓄电池充电方式,综合判断直流母线电压是否异常c)因蓄电池未自动切换至浮充电运行方式导致直流母线电压异常,应手动调整到浮充电运d行方式)因充电装置故障导致直流母线电压异常,应停用该充电装置,投入备用充电装置或调e整直流系统运行方式,由另一段直流系统带全站负荷)检查直流母线电压正常后,联系检修人员处理f蓄电池容量不合格处理
4.6现象
4.
6.1)蓄电池组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a80%o)蓄电池内阻异常或者电池电压异常b处理原则
4.
6.2)发现蓄电池内阻异常或者电池电压异常,应开展核对性充放电a)用反复充放电方法恢复容量b若连续三次充放电循环后,仍达不到额定容量的应加强监视,缩短单个电池电压C)100%,普测周期)若连续三次充放电循环后,仍达不到额定容量的应联系检修人员处理d80%,交流窜入直流处理
4.7现象
4.
7.1)监控系统发出直流系统接地、交流窜入直流告警信息a)绝缘监测装置发出直流系统接地、交流窜入直流告警信息b)不具备交流窜入直流监控功能的变电站发出直流系统接地告警信息c处理原则
4.
7.2)应立即检查交流窜入直流时间、支路、各母线对地电压和绝缘电阻等信息a)发生交流窜入直流时,若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检修工作,则应暂停操作或工作,并汇报b调控人员)根据绝缘监测装置指示或当日工作情况、天气和直流系统绝缘状况,找出窜入支路)c d确认具体的支路后,停用窜入支路的交流电源,联系检修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