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教代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学校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一流学校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及组织、行政部门、后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利的教职工(包括代课、代工人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在岗教工的四分之一学校教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全体教职工则召开全体教师会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其中女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如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的教职工补选代表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至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工资调整等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工作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闭会期间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小学教代会领导小组二一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