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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商业及技术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常生产,特制定《外来人员管理制度》UN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外来人员
3、规定
3.
1、保卫部负责指导外来人员学习入厂须知,并给临时人员(施工队除外)发放安全帽,告知佩戴方法
3.
2、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需说明来意,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严禁私自进入生产区域(由门卫告知)
3.
3、凡需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包括临时维修人员),在门卫登记后,由对口部门到调度中心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写明事由、进出时间,并经调度中心领导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红色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3.
4、外公司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行政管理部要与保卫部提前协调好进厂工作,培训人员要统一穿戴公司工作服并佩戴学员证和统一颜色安全帽,由领队负责统一组织进出厂
3.
5、长时间(大于7天以上的)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公司或单位,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佩戴蓝色安全帽后,方可入厂;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公司《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3.
6、严禁在生产区域私自会见任何外来人员;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公司者,应向门卫说明情况,由门卫与相关部门联系,在门卫值班室会见
3.
7、上级行政人员需进入厂的,相关部门需提前通知门卫(保卫部);未提前通知的,门卫要联系相关部门,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按
3.3办理,并佩戴白色安全帽)
3.
8、临时外来维修人员(指工作小于7天的)进入生产区域,在相关部门人员陪同下,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黄色安全帽并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要一直在维修现场陪同,等维修结束后,再陪同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3.
9、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擅自闯入,妨碍门卫人员正常工作者,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
10、外来装货或送货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在公司指定区域,在相关部门人员(本公司人员)带领或指挥下方可进入厂区,货车司机在厂区内不得随意走动;进入煤焦厂的货车司机必须佩戴黄色安全帽,配穿反光服,由保卫部负责发放安全帽与反光服,煤焦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穿戴情况
3.1k因公司安排参观时,相关部门要及时通知保卫部,在相关人员陪同下乘坐观光车按照既定路线行驶(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按
3.3办理,并佩戴白色安全帽)
3.
12、进入生产区域的所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进行拍照及摄像,如因设备质量问题需要拍照的,须经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设备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拍照
3.
13、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严禁将本岗位的原始记录、技术资料交于外来人员观看、摘抄、复印或带走,严禁与外来人员交流公司的专利技术
3.
14、进入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岗位特点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区域的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时,必须到岗位进行登记,岗位人员需全程陪同监护
3.
15、生产区域的部门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有权询问、检查,对不按规定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有权劝阻进入或驱逐出本区域,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保卫部
4、管理措施
4.
1、接待部门未按本规定进行登记,直接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的,给予负责人罚款1000元;进入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的,给予负责人罚款2000元
4.
2、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每人次罚款1000元
4.
3、由于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告知,或防护用品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伤害事故,由对口接待部门承担直接责任,并对接待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2000元,有关责任人按2000元以上处罚
4.
4、生产区域所属单位的人员对外来人员的进入不予管理、制止或未及时上报的,给予负责人罚款200元;对进入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的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其登记的,给予负责人罚款500元
4.
5、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私自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数据和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的处责任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将加倍处理
4.
6、外来人员不按规定私自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0元;不听从劝阻、不服从工作人员引导的,罚款500元,并通知保卫部予以驱逐出厂
4.
7、其它违纪现象,给予负责人罚款500元
5、本制度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由调度中心、保卫部及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有效性及实用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