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观察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过度疲劳和病态;、1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2、观察工作人员是否有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工作人员双手是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有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5观察工作人员眼球、面色书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观察工作人员有否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都剪短,个人6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工作人员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1、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2班、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3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人员以及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4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