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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集团公司新员工入职指导
一、报到程序
1、接到录用通知后,应按照事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及必备资料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报到时,员工应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如下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初中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3、新员工应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即《履历表》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待遇在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等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前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另一方面,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也可以提前终止对其的试用
2、如果试用合格并通过岗前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及试用考核,员工可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由试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按公司规定经公司主管部门领导或总裁批准后,按有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3、如在试用期内请假或需要继续试用考察,应书面通知,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3天,则作自动辞职处理
三、部门引导
1、试用期间,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安排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岗前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帮助新员工认识公司相关人员
2、岗前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公司情况介绍及公司管理制度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能、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
四、合同的终止与续签
1、合同终止正式员工于工作期中如有不能胜任或合同期满,公司可以提前解除或终止雇用合同终止雇用合同的员工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书”,经主管核准后,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手续,并凭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薪资结算单到财务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2、续签合同员工合同期满,如公司与员工双方表示满意并愿意继续雇用关系,应提前3个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填具“合同续签申请表”,写明理由呈总裁或人力资源部总监核准后始得续签合同
五、临时员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力资源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2、人员申请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需雇用临时人员从事,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人力资源总监核准,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凭此招雇人员
3、雇用限制年龄未满十六岁者不得雇用・•经营财物、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雇用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1、雇用临时人员到岗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档
2、管理■
1、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法定假期、工伤假、事假、病假、考试假以及婚假、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工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2、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3、停止雇用临时人员于工作中如有不能胜任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以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书”,经部门主管核准后,连同工作证等物品一起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凭此结算薪资
4、延长雇用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写明理由呈人力资源总监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之增补申请书一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