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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物业合同范文【温馨提醒】请在填写中子细阅读,并注意律师填写指南厂区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编号被委托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商议,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商法通风险提示
一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造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者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于是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伤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者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发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第六条管理目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商议允许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②按双方商议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造面积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方式;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发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造(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催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费用中支付;
④.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工厂物业管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造面积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物业类型.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造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造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慢、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造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采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住手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造面积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者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于是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伤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用电类别;用水容量用电容量;用表直供用甲方配电房柜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元/度;每月初号抄表,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赋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者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者造成下水道阻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者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发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第六条管理目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商议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造面积元;如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造(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催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者浮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者主管部门规定被取销投标资格或者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年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者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赋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者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赋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造或者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者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者导致对方失去管理权,或者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者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商议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份;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内容仅供参考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份公用电费用;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元/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每月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住手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者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浮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者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商法通风险提示二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干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支付方式
1、电梯使用费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3、支付方式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日期商法通提醒您企业实际运营中,情况千差万别,范本无法一一涵盖,一份最优秀的范本,也只能解决一部份最普遍的问题厂房物业管理合同范本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XX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辟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经济合同法入—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者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者混合)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造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造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造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采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住手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