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食堂供货商的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学校全称)XXX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生产活动,对学校、社会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有效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有效证件、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酱油、食用油及转基因食用油等食材;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采购四季豆、发芽马铃薯、新鲜黄花菜、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口口□O
四、不以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接受学校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给予的处罚
八、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承诺人自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